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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719459G | 建设单位法人:刘杨 |
| 李刚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新区 |
| **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华港东街19号 |
| 南港工业区处理水深海排放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59-排海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710-G5710-海底管道运输 |
| 建设地点: | **市**新区 |
| 经度:117.58143,117.60498,117.60747,117.61098,117.61737,117.62336,117.71941,117.73286,117.82427,117.92229,117.9893 纬度: 38.70985,38.71002,38.71012,38.70959,38.70826,38.70801,38.7074,38.70719,38.68743,38.68683,38.6906 | ****机关:****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14 |
| 津开环函〔2023〕5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8412.28 |
| 1122.83 | 运营单位名称:****开发区南港发展集 ****公司 |
| 911********719459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博海达环境****公司 |
| ****0116MA07GJD05A | 验收监测单位:**中环**环境****公司 |
| ****0116MA06EQPA07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15Z4eku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设一条总长约35.995km管径D762mm的处理水排海管线,该项目设计排水规模为6万立方米/天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一条总长约36.074km管径D762mm的处理水排海管线,该项目设计排水规模为6万立方米/天 |
| 较环评阶段管线增加99m,占原长度的0.28%,增加部分属于勘测误差导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应加强施工作业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对海上施工内容,海底管道应埋设足够深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悬空,同时严格控制施工船舶舱位和作业面,做好泥舱封闭,避免过载运输,最大限度减少悬浮物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对陆上施工内容,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施工机械车辆燃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陆域生态环境影响,严格执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对污染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及标准。施工期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应按要求铅封后,交由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接收处理,禁止在附近海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经统****处理站进行处理,不得排海,避免对海水水质产生影响。3、应切实落实海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发生溢油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依托大港港区及周边溢油应急**,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对海洋生态环境特别是敏感目标的影响;运营期加强维护和巡检,定期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4、应合理制定施工作业计划、安排施工进度,海上施工作业应最大限度减少对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的影响根据现方案工期进行调整,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保证水上作业尽量避开辽东湾渤海湾**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渤海湾核心区特别保护期。5、****处理厂及人工湿地的运营单位建立排海废水的监测、监控和环境风险应急管理联动机制;将排海管线及人工湿地的环境监控及环境风险****处理厂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内,****处理厂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处理厂应在厂区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排水水质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当排水水质出现超标等异常情况时,应通过关闭入海闸门等措施,将污水送入缓冲池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施工期加强了施工作业管理,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对海上施工内容,海底管道埋设足够深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海底管道悬空,严格控制施工船舶舱位和作业面,泥舱封闭,最大限度减少悬浮物对海洋环境的影响;陆上施工时运输工程渣土、泥浆、建筑垃圾及砂、石等散体建筑材料,采用密闭运输车辆,并按指定路线行驶;施工现场采取封闭的施工方式,在线路沿线设置施工围挡,且施工道路均进行了地面硬化,可以起到一定的防尘效果。2、施工期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按要求铅封后,交由船舶污染清除单位接收处理,未在附近海域排放;船舶生活污水经统****处理站进行处理,未排放入海。3、本项目已落实海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未发生溢油事故,运营期加强维护和巡检,定期进行全面检测和清管作业,防止管道因腐蚀或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泄漏。4、施工期间合理制定施工作业时间,本项目海域工程施工时间为2024年7玥22日至2024年12玥31日。海域施工避开了辽东湾渤海湾**湾国家级水产种质**保护区保护期(4月25日~6月15日)。5、深海排放工程、****处理厂****处理厂及南港工****处理厂)、人工湿地建立了排海水的应急联动机制,并将上述内容统一纳入到南港工业区处理水深海排放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该预案已编制完成,并取得备案文件(120116-KF-2025-127-L)。****处理厂厂区总排口处均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排水水质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当排水水质出现超标等异常情况时,可通过关闭人工湿地内提升泵、排海泵站、陆域管道截止阀等措施,将污水控制在陆域,不排放入海,超标水可通****处理厂处理。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应加强对排口周边海域水质、海洋生态环境的跟踪监测和监控,该项目应制定详细的跟踪监测计划,并按照监测计划开展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确保排污口设置不降低排污混合区外临近功能区的使用功能,不导致海水水质恶化,将对海洋生态影响降至最低。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厂出口、排海泵站出口、扩散器处均设有在线监测系统,对排水进行24小时监控,同时制定了跟踪监测计划,已与联合体(即自****中心(自****预报台)、****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管理局生****研究中心三家单位)签订跟踪监测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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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排海管线及人工湿地的环境监控及环境风险****处理厂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内,****处理厂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中。****处理厂应在厂区废水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排水水质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当排水水质出现超标等异常情况时,应通过关闭入海闸门等措施,将污水送入缓冲池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 | 深海排放工程、****处理厂****处理厂及南港工****处理厂)、人工湿地建立了排海水的应急联动机制,并将上述内容统一纳入到南港工业区处理水深海排放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该预案已编制完成,并取得备案文件(120116-KF-2025-127-L)。****处理厂厂区总排口处均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确保排水水质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599-2015)A标准。当排水水质出现超标等异常情况时,可通过关闭人工湿地内提升泵、排海泵站、陆域管道截止阀等措施,将污水控制在陆域,不排放入海,超标水可通****处理厂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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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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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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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