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业师范学院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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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简章
来源:招生就业处 文字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9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我区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职成〔2025〕47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6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起点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统一考试招生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学校全称:****

招生代码:14684

办学类型:****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地点:相思湖****大学东路105号)

罗文校区(****市罗文大道17号)

第三条 通过专升本考试录取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并颁发全****学校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标注“在本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国学位条例》及学校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学校招生规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第六条 ****办公室****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第七条 招生对象

**高校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以下简称高职(专科))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学生)。

第八条 招生人数

我校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为200人,开设专升本本科专业4个。招生计划数****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第九条 招生专业

本科学科门类代码

本科学科门类

本科

专业类代码

本科专业类

专业

名称

专业

代码

生源专业大类代码

生源专业大类

学制

计划类型

招收考生

类型

04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类

教育

技术学

040104

57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免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普通考生

04

教育学

0401

教育学类

教育

技术学

040104

57

教育与体育大类

两年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02

经济学

0203

金融学类

金融科技

020310T

53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免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普通考生

02

经济学

0203

金融学类

金融科技

020310T

53

财经商贸大类

两年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2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程造价

120105

44

土木建筑大类

两年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免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普通考生

12

管理学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程造价

120105

44

土木建筑大类

两年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13

艺术学

1305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55

文化艺术大类

两年

普通考生招生计划

免专业基础综合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普通考生

第十条 关于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须具备正常辨色能力,色盲、色弱考生一律不得报考;若考生无法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五种颜色中的任意一种,亦不符合本专业报考条件。学校在新生入学安排体检,若体检结果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并尽到告知义务。

(二)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以专升本考试成绩为录取主要依据,无加试要求。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考试录取工作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考试院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根据考生的报名身份、学校招生计划、分科类考生的志愿,依照排序规则,按1:1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学校按照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投档到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考试院投档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具体排序规则如下:

(一)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格的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所获奖项层级排序:A.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B.国家级一等奖(或金奖),C.国家级二等奖(或银奖),D.国家级三等奖(或铜奖),E.自治区级一等奖(或金奖)。当考生所获奖项层级相同时,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科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二)其他普通考生

同一专业大类考生按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成绩—语文(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1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2成绩—专业基础综合课3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公共基础课考试成绩排序(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以此类推。

第十四条 参加考试并取得有效成绩的具备免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资****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大学生士兵足额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主管****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第十六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依据上级部门批复最新标准****学校收费公示信息)。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离校)时根据学生实际修读情况结算学费。

专业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学年)

教育技术学

040104

两年

4200

金融科技

020310T

两年

4600

工程造价

120105

两年

4600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2

两年

10900

住宿费标准为:标准化公寓式宿舍2—8人间:900—1350元/生●学年。

教材费:根据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征订教材,教材费原则上按领用教材书价80%进行结算(每学期约150—250元,据实收取)。

军训服装费:140元/人(2025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按实际采购中标价收取服装费)。

最终收费标准按**壮族****委员会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1.服务性收费:档案资料查证及翻译费10元/人次;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学生宿舍热水费34元/立方米;伙食费自愿入伙,伙食费据实结算;校医务所诊疗费按自治区医疗服务价格收取。

2.代收费:体检费33元/人(2025学年招标采购单价,仅供参考,按实际采购中标价收取体检费);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水电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学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十七条 奖助政策

学校开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建立包括“奖、贷、助、补、减、免”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处具体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十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并受理与此相关的信访、复核申请和举报。

第二十条 考生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录取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校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含考生基本信息、申请事由及证明材料。招生就业处将在收到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答复。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录取行为。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规定、徇私舞弊的人员,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入学注册与管理

(一)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

按招生规定录取的专升本新生,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持录取通知书和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录取后未按时报到且未办理延缓报到申请的专升本新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录取后应征入伍的专升本新生,****学校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入伍当年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学校在报到时对专升本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对录取通知书、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与录取数据逐一比对核查,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专升本考试招生采集图像、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无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的,取消入学资格。

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专升本招生规定对专升本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等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不符合报考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等招生违规行为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二)在校生管理

通过专升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教育部及自****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学校联系方式

办学地点:相思湖****大学东路105号)

罗文校区(****市罗文大道17号)

学校官网:https://www.****.cn

招生网址:https://zsb.****.cn

招生咨询电话:0771—****02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5:00—17:00)

招生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电话:0771—****90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5:00—17:00)

监督部门邮箱:****@126.com

第二十四条 本简章适用于****2026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其解释权属于****。如遇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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