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00449XQ-****1219-001171-0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01-15 15:56:47 |
**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一期)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排名不分先后,按照中标候选人名称的总笔画数顺序由少到多排序)
| 项目名称 | **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县建筑垃圾**化利用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管理局 | ||||||||||||
| 最高限价 | 肆仟零捌拾肆万叁仟壹佰元整(****3100.00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梅**路与万佛路交叉口12号写字楼11层 电话:0564-****661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本项目评定分离方式定标,评标阶段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阶段采用集体议事定标法。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月13日 | 计划工期 | 365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建筑安装工程费结算费率计算错误,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 ||||||||||
| 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联合体成员:中国瑞林****公司、****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365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高峰乡陶湾村年湾组05号商铺;**省**市红角洲前湖大道888号;**市**区新桥镇辽河路901号C402 | ||||||||||||
| 投标价(元) | 叁仟陆佰叁拾万壹仟叁佰元整 (****1300.00元)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李臻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49651 | |||||||||||||
| 设计负责人 | 邓雅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
| B****00030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获奖 | 无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 | 潜****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 ||||||||||||
| 设计负责人获奖 | “杭****中心一期项目”被评为二O二三年度**省****协会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 | ||||||||||||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杭****中心医疗废物高温蒸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 ||||||||||||
| 企业获奖 | “杭****中心一期项目”被评为二O二三年度**省****协会行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一等奖 | ||||||||||||
| 企业业绩 | 1.潜****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 2.**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设备采购项目。 | ||||||||||||
| 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联合体成员:******总院****公司、环创(厦****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365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千人桥镇千人桥镇兴桥街096号;**市**区**北二路901号;**火炬高新区同翔高**五显路666-2号 | ||||||||||||
| 投标价(元) | 叁仟陆佰玖拾伍万零柒佰伍拾贰元伍角柒分 (****0752.57元)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孙超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10937 | |||||||||||||
| 设计负责人 | 谢奎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
| B****00013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获奖 | 无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 | **县梅**路改造(龙津大道-月牙路)工程 | ||||||||||||
| 设计负责人获奖 | “**生物能源再利用项目二期”在二0二三年度**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评选中获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一等奖。 | ||||||||||||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中心**大型垃圾中转站设计项目 | ||||||||||||
| 企业获奖 | “之江分类减量综合体”被评为二0二三年度**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三等奖。 | ||||||||||||
| 企业业绩 | 1.**县千人桥镇全****服务中心项目EPC总承包; 2.虞东**再生利用绿色综合体项目一**化处置产线设备; 3.**县顶山-汊河省际毗邻地区新型功****处理中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4.卢****处理厂和建筑****中心设备采购。 | ||||||||||||
| 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联合体成员:安****总院****公司、**群峰****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投标工期 | 365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春秋乡春秋村方老庄组;安****花园大道9号;**县德宁路6号 | ||||||||||||
| 投标价(元) | 叁仟柒佰贰拾陆万壹仟壹佰陆拾元壹角叁分 (****1160.13元)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 吕习军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41071 | |||||||||||||
| 设计负责人 | 杜茂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 | ||||||||||
| 934********02072079 |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获奖 | 无 | ||||||||||||
|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 | **县广厦路(桃溪路一**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 ||||||||||||
| 设计负责人获奖 | “****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一批**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 ||||||||||||
| 设计负责人业绩 | ****中心(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企业获奖 | “****填埋场综合整治项目”被评为2022-2023年度第一批**省优秀勘察设计品质示范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综合类二等奖。 | ||||||||||||
| 企业业绩 | 1.**州**市城镇垃圾处理建设项目三期(第二标段)**市垃圾处置项目; 2.**县广厦路(桃溪路一**路)道路升级改造工程。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19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管理局 地址:城县**镇桃溪西路(三中斜对面)、安****经济开发区公麟路16号 联系人:袁先生、钟先生 联系电话:0564-****962、0564-****207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