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3日,在****主持召开了****扩建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评估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的代表及2名专家组成(名单附后)。会议邀请2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验收报告的技术评估工作。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阶段性验收项目;
建设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市**区乾务镇富山八路四号;
建设项目概况:****扩建项目位于**市**区乾务镇富山八路四号。主要从事生产配电箱以及配电柜,《****扩建项目阶段性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本项目”);2025年6月30日,****环境局以(珠环建表〔2025〕161号)文予以批复,扩建后,全厂年产3500个配电柜,50000个配电箱;项目于2025年8月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目前项目完成喷粉线的建设,达到环评及其批复核定的产能。表面处理线未建设,故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表面处理线待完工后再进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及其批复所述建设项目性质、地点、规模、生产工艺(表面处理线除外)、主要建设内容以及废气、固废、噪声、生活污水污染防治措施。
二、公众查阅相关环境信息的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20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询本项目情况,必要时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索取更多相关补充信息。公示日期:2026年1月13日-2026年2月9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对象主要是在附近居住的公众。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并留下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包括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对本工程的了解程度,工程建设及运营对工作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工程建设的态度以及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反馈,也可直接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当面反馈意见。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黎工
联系地址:**市**区乾务镇富山八路四号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