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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务厅 ****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商建〔2025〕1号)、《****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豫商建函〔2025〕4号),以及**市《关于征集2025年度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验收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农****小组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县再生**回收能力提升项目、弘众商贸仓储物流升级改造项目进行验收,根据《**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方向指导清单》确定的有效投资规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支持,支持比例不超过30%,单个项目补贴额不超过500万元。****商务局提交复核申请,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名单如下:
1.**县再生**回收能力提升项目,承办单位:**都****公司,核定有效投资金额271.3095万元;
2.弘众商贸仓储物流升级改造项目,承办单位:****公司,核定有效投资金额579.9815万元。
如对相关企业或者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者电话向有关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否则不予受理。
公 示 期:5个工作日(2026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受理部门:****(文广大楼17楼)
联系电话:0394-****623
****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