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6-01-1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6年1月2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网站公示下线)。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340
通讯地址:**省**市**区南屯路1号****生态环境科
邮编:030021
附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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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
附件:
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环擎****公司燃油、新能源汽车的回收拆解及新能源锂电池的梯次利用项目 | ****开发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区西北侧 | **环擎****公司 | **晋环科源****公司 | 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用于建设燃油、新能源汽车的回收拆解项目,拆解能力为2万辆车/年,二期工程用于建设新能源锂电池的梯次利用项目,生产能力为测试封装8000模组/年。 | (一)全力开展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粉尘、废水、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油采用专用收集器收集,收集过程及贮存间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铅酸蓄电池拆卸及贮存过程泄漏的酸性气体采用SDG干式酸性废气净化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排放;等离子切割废气经集尘罩后进入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后经20米排气筒排放;模组激光焊接时处于密闭焊接室内,同时采用微负压措施收集废气,收集的焊烟经过激光焊机自带的烟雾净化设备进行处理后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硫酸雾和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浓度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相关限值标准要求。拆解区及车身压扁减容区设喷雾抑尘装置,抑制扬尘产生,安全气囊引爆采用密闭式安全气囊引爆装置对颗粒物进行收集,不外排。要加强设备管理,严格控制各环节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无组织排放相关要求。 (三)扎实采取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 的原则进行水环境保护。地坪冲洗水、废玻璃水及水****处理站采用“油水分离器+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处理后送******公司,不外排;废尿素液经全自动抽排系统收集后置于指定容器内,委托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开发区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要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严禁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四)切实施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房均为全封闭式设计,设备选型时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均安装在厂房内,且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 (五)强化实施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严防次生环境问题发生。拆解、分选过程中产生的橡胶、塑料、玻璃、安全带、座椅、内饰、线束、不可梯次利用的锂电池、引爆后安全气囊(含引爆物、粉尘)、除尘灰以及焊烟颗粒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贮存库暂存后,可利用部分外售给下游加工企业,无利用****收购站回收。废油液、废制冷剂、废冷却液、防冻液、废催化转化器、废电路板、废蓄电池、含汞部件、废滤清器、废活性炭、含油手套、抹布、吸油毡、含油污泥及残渣、SDG酸气吸附剂、废液化气罐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于危废贮存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临时贮存要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需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