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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厅 ****生态环境厅 ****水利厅关于印发〈**省存****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6〕14号)、《**省发展改革委 ******厅 ****生态环境厅 ****水利厅关于组织开展首批存****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粤发改能源函〔2026〕44号)等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首批存****电站竞争性配置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竞争性配置项目条件
参加首批竞争性配置的存****电站,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6月30日(含)前已完成项目备案;
2.2023年6月30日(含)前各项手续已齐备: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或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光伏阵列用地选址意见、升压站建设用地使用权,且已办理升压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
二、申报工作要求
请按照《**省发展改革委 ******厅 ****生态环境厅 ****水利厅关于印发〈**省存****电站竞争性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6〕14号,该通知已在**省发展改革委官网主动公开)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逐页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以上申报材料,纸质盖章件一式三份于2026年1月19日15:00前报我局(地址:**市**区**路1****中心4号楼三楼),盖章扫描件一并发至政务邮箱(zcqfgjjz@gz.****.cn)。逾期未申报的,视同放弃申报,相关后果由各主体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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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5日
(咨询电话:****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