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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6-01-09 | 发布机构: | ****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公司35万吨/年非金属矿石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803
电子邮箱:lzhbfjxkk@zb.****.cn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 1 | 35万吨/年非金属矿石粉技改项目 | **市**区**齐鲁化学工业****发电厂南邻),企业现有厂区内 | ****公司 | **** | ****公司现有 5万吨石油钻井用新材料技术改造项目 ,产品产能为4.5万吨/年纳米级石灰石粉、0.5万吨/年纳米级石英石粉(合计为5万吨/年非金属矿石粉)。本次技改内容为:(1)现有5万吨/年非金属矿石粉,所用原料由石灰石碎石、石英石碎石、**石碎石、陶瓷碎石,改为石灰石碎石和生石灰、石英石碎石、**石碎石,产能由5万吨扩大至12万吨(运行时间由每日8小时增加为每日16小时),其中7****石灰粉厂内自用(生产多功能路基新材料),5万吨非金属矿石粉外售。(2)在原包装车间内将现有包装生产线改造成多功能路基新材料生产线,非金属矿石粉不再进行袋装,全部改为散料罐车运输。原料为自产的生石灰粉和外购的干法脱硫石膏粉,经混合加工后生产多功能路基新材料,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技改项目完成后产品为35万吨/年非金属矿石粉,其中5万吨非金属矿石粉、30万吨多功能路基新材料。 |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本项目非金属矿石粉生产线产尘工序主要是原料上料、制粉机及储料仓废气粉尘等,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15m排气筒排放;多功能路基材料生产线产尘工序主要是密闭混合输送一体机、负压散装机含尘、原料储罐废气等,经袋式除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中表2非金属矿重点控制区要求。 加强运营期间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7/2373-2018)表3除水泥外其他建材浓度限值。 3.固体废物按 减量化、**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布袋由厂家回收。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4.合理规范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 6.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严格按照《**市污染源自动监控条例》等相关要求,凡符合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排污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以及运行台账,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及故障维修,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7.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