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洮南市永茂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500吨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6〕7号)

审批
吉林-白城-洮南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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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储备库有限公司500吨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白环审字〔2026〕7号)
时 间:2026-01-15

****储备库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编制的《****储备库有限公司500吨烘干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其审批申请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组现场审查及复核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扩建,位于**省**市永茂乡二段村。项目厂区东侧、南侧和西侧均为农田,南侧120m处为三段村居民,北侧20m处为二段村居民。与本项目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北侧20m处的二段村。项目新增一套粮食烘干系统,包括:1台10t/h的燃生物质热风炉、1台500t/d的烘干塔以及配套粮食提升、筛分等设施;热风炉房及其他建构筑物利用厂内现有。建成后年烘干玉米30000t、稻米10000t。项目总投资765万元,环保投资10.50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37%。
二、根据该《报告表》的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全面落实该《报告表》中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加强环境管理的情况下,我局原则同意该《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应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机械设备,使设备尾气达标排放。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输车辆应加盖苫布,减少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及相关作业车辆禁止鸣笛;利用施工围挡隔声,减小作业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施工场地、施工器械作业位置尽量远离居民位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暂存,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建筑垃圾可利用部分尽量回用,不可利用部分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热风炉烟气采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20m高烟囱排放,热风炉烟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标准,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燃料和灰渣应贮存于封闭式库房内,企业厂内应完成地面硬化,对运输车辆加盖苫布。使用封闭式筛分机;卸粮采用卸粮地沟进行粮食转运;对输送和提升设备加设密封罩,减小物料输送落差,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烘干塔应安装抑尘网。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设备连接处应安装基础减振垫;利用热风炉房建筑隔音;筛分机、提升机利用集尘罩隔声;烘干塔内部部件及时维护保养,减少机械振动噪声,烘干塔塔身采用低噪声材料,并结合烘干塔结构合理安装隔音吸音材料;设置减速、禁鸣标志,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控制运输路线,远离居民区,减少运输噪声;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减少夜间运输车次。风机应安装隔声罩。运营期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玉米杂质、玉米皮一起外送养殖散户用作禽畜饲料;热风炉灰渣、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外送用作农肥;废布袋暂存于库房,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抑尘网回收粉尘收集后暂存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应采取分区防控措施,本项目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防渗旱厕等区域,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或参照GB16889执行。简单防渗区主要包括热风炉房、运输道路、燃料及灰渣储仓。防渗技术要求为:一般地面硬化。厂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加强设备的检修维护。强化生产管理,加强职工教育和培训,建立风险防范规章制度。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日前30个工作日内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部门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四、请你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该《报告表》及本批复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该工程建成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请你单位接到此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送至********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分局负责“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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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