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持有的****公司和****公司两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截止2026年1月5日(处置基准日),上述两户债权总额合计为470,142,823.25****法院认定为准),其中:债权本金264,001,728.82元,欠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金额204,281,071.93元,代垫费用1,860,022.50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及保证担保。 详细情况如下:
一、****公司
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6年1月5日(处置基准日),该户债权总额合计为199,534,274.46****法院认定为准),其中:债权本金112,050,736.96元,欠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86,635,823.00元,代垫费用847,714.50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及保证。
(一)债务人(含共同还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9年,经营范围为水产品养殖、渔业所需物资、单一饲料(鱼排粉、鱼油)的生产、加工、销售;农副产品购销;房地产开发经营;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汝智。
(二)债权担保情况
1、抵押情况
(1)**海王****公司名下位于墨江县联珠镇埔佐村的土地及厂房。其中土地面积33396平方米,建筑面积6334.24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厂房。目前抵押物少部分存在租赁使用情况,详情请进一步咨询。
(2)****公司名下74项鱼片加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3)**海王****公司名下的7项鱼片加工机器设备提供抵押担保。
2、质押情况
(1)王汝智以其持有的云****集团有限公司的14.44%的股权质押担保。
(2)潘镜以其持有的云****集团有限公司7.78%股权最高额质押担保。
(3)王汝智以其持有云****集团有限公司10.01%股权最高额质押担保。
(4)****公司提****银行****分行开立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质押担保。
3、保证担保情况(共同还款承诺人)
自然人王汝智、黎太仙、潘镜、王浩章、张佩、王浦章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海王****公司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已取得生效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二、****公司
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6年1月5日(处置基准日),该户债权总额合计为270,608,548.79****法院认定为准),其中:债权本金151,950,991.86元,欠息(含利息、罚息、复利等)117,645,248.93元,代垫费用1,012,308.00元。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质押及保证。
(一)债务人(含共同还款人)基本情况
****公司成立于2010年3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王汝智,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水产品养殖与加工,渔业所需物资生产与销售;农副产品、预包装食品购销;出口贸易;单一饲料(鱼粉、鱼油)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和附属产品提取物的加工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债权担保情况
1、抵押情况
(1)****公司名下位于墨江县联珠镇埔佐村的土地及厂房。其中土地面积6840平方米,建筑面积1265.51平方米。用途为:出让/自建房。目前抵押物少部分存在租赁使用情况,详情请进一步咨询。
(2)****公司名下位于墨江县联珠镇埔佐村的土地及厂房。其中土地面积43333.55平方米,建筑面积11266.09平方米。用途为:工业用地/工业厂房。目前抵押物少部分存在租赁使用情况,详情请进一步咨询。
2、质押情况
(1)潘镜以持有云****集团有限公司13.33%的股权质押担保。
(2)潘镜以其持有的云****集团有限公司7.78%股权最高额质押担保。
(3)王汝智以其持有云****集团有限公司10.01%股权最高额质押担保。
(4)王辉章持有的西双版纳****公司6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5)王浩章以其持有的****公司2.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6)余官亚以其持有的****公司2.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7)罗安勇以其持有的****公司1.2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8)云****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93.7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9)****公司名下12项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质押担保。
(10)王汝智以其持有的云****集团有限公司22.22%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11)****公司****银行****分行开立的出口退税账户提供质押担保。
3、保证担保情况(共同还款承诺人)
自然人王汝智、黎太仙、潘镜、王浩章、王浦章、张佩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诉讼执行情况
已取得生效判决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上述债权的具体情况请投资者登录中国长城****公司对外网站查询(http:/www.****.com)或与中国长城****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
处置方式
拟通过组包方式公开竞价转让。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下列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该项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扰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李女士
联系电话:0871-****4788、0871-****8551
通讯地址:**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及26层
联系地址:**省**市**区人民西路273****广场B2幢25层-26层。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71-****5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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