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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府〔2025〕158号 | ||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2-18 | 发布日期: | 2026-01-15 |
| 标题: | ****关于板桥镇新桥村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村庄规划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有效性: |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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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板桥镇新桥村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村庄规划的批复
**府〔2025〕158号
重****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审批新桥村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村庄规划成果的请示》(板桥府〔2025〕31号)已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板桥镇新桥村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不涉及“三区三线”成果中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按照《规划》安排,规划后村域范围内耕地保有量、村庄用地规模均符合相关管控要求。
三、规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严格按照《******局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相关要求开展规划修改工作。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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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