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000513W | 建设单位法人:施铜 |
| 施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武** |
| 桐琴镇桐琴工业区纬五西路5号 |
| ****年产3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生产线迁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89-C3389-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武** 武**桐琴镇桐琴工业区纬五西路5号 |
| 经度:119.94247 纬度: 28.86546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9-05 |
| 金环建武备****12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10-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000513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000513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1MAE****722 | 竣工时间:2025-10-10 |
| 2025-10-1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01 |
| 2025-12-1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content/30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3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350万只不锈钢保温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锈钢板/不锈钢管→拉管/割管→滚焊缝→水胀→分杯→整口→清角→割料头→平口平底→滚口→整底→超声波清洗→烘干→外壳/内胆半成品 外壳/内胆半成品→配口→焊口→焊无尾底→试漏→磨口圆→抽真空→测温→点解(外协)→抛光→测温→喷塑烘干/3DUV打印/喷漆烘干→丝印/移印→烘干→热转印→激光打标→保温杯半成品 PP+色母→搅拌→注塑→检验修边(破碎)→塑料配件 保温杯半成品+其他配件→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不锈钢板/不锈钢管→拉管/割管→滚焊缝→水胀→分杯→整口→清角→割料头→平口平底→滚口→整底→超声波清洗→烘干→外壳/内胆半成品 外壳/内胆半成品→配口→焊口→焊无尾底→试漏→磨口圆→抽真空→测温→点解(外协)→抛光→测温→喷塑烘干/3DUV打印/喷漆烘干→丝印/移印→烘干→热转印→激光打标→保温杯半成品 保温杯半成品+其他配件→组装→检验→包装→入库 |
| 注塑生产线未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调漆、喷漆及洗枪、烘干、丝印/移印及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喷塑粉尘收集经“滤筒过滤+脉冲滤筒除尘”二级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固化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 ④抛光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4、DA005)高空排放; ⑤3DUV打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6)高空排放; ⑥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⑦清洗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 ⑧焊接烟尘、激光打标废气、热转印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排放 固废:一般工业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垫等基础减振措施;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设备养护;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调漆、喷漆及洗枪、烘干、丝印/移印及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②喷塑粉尘收集经“滤筒过滤+脉冲滤筒除尘”二级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③固化废气与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收集后通过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3、DA004)高空排放; ④抛光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5、DA006)高空排放; ⑤3DUV打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7)高空排放; ⑥清洗后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8)高空排放; ⑦激光打标废气收集后接入楼顶抛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楼顶20m高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⑧焊接烟尘、热转印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排放 固废:一般工业废物: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安装隔声垫等基础减振措施;车间安装隔声门窗,生产时关闭门窗;加强设备养护;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减少或降低人为噪声。 |
| 项目注塑工序未建设,故无注塑废气产生;激光打标废气收集后经抛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他处理设施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060 | 2144 | 0 | 0 | 2060 | 2060 | |
| 0 | 0.082 | 0.086 | 0 | 0 | 0.082 | 0.082 | |
| 0 | 0.006 | 0.006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34 | 0.036 | 0 | 0 | 0.034 | 0.034 | / |
| 0 | 0.317 | 0.337 | 0 | 0 | 0.317 | 0.317 | / |
| 0 | 0.226 | 0.913 | 0 | 0 | 0.226 | 0.226 | / |
| 0 | 0.317 | 0.812 | 0 | 0 | 0.317 | 0.317 | / |
|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与总磷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1887-2013)) | **10t/d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隔油+调节+絮凝沉淀+芬顿氧化 | 已监测 |
| 1 | 涂装及丝印废气处理设施 | 其中颗粒物、乙酸酯类、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排放限值标准;因为喷漆废气与印刷废气合并排放,考虑到标准从严执行的要求,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排放限值;另外《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标准中对燃烧(焚烧、氧化)装置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要求,但项目印刷废气处理设施催化燃烧过程使用电加热,且催化燃烧装置温度在200~300℃,催化燃烧装置基本不会有二氧化硫、NOx生成,故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有组织参照执行《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要求限值执行,烟气黑度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要求限值执行 | **一套涂装及丝印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旋流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 2 | 喷塑粉尘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标准 | 新上喷塑粉尘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采用滤筒过滤+脉冲滤筒除尘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 3 | 抛光废气处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新增2套抛光废气处理设施,抛光废气收集后经两套水喷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 4 | 3DUV打印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标准 | 新上一套3DUV打印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 5 | 固化废气处理设施 | 固化废气中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标准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参照《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要求限值执行,其中烟气黑度及排气筒高度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要求限值执行 | 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 6 | 清洗烘干天然气燃烧废气 | 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参照《关于印发**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环函〔2019〕315号)中相关要求限值执行,其中烟气黑度及排气筒高度按《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要求限值执行 | 收集后经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本项目已通过设备加固减振、低噪声设备选型等措施控制噪声; 合理布置车间和设备位置,对高噪声的设备布置在厂区中央; 生产车间墙面设置吸声、隔音材料; 已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已加强对员工的文明生产教育。 | 已监测 |
| 1 | 无 | 本项目厂区地面已硬化,危废仓库已进行防渗处理,四周设有防流失设施,防止废液外泄;已做好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纳管排****处理厂,基本不会发生地面漫流现象或产生垂直入渗影响。项目的实施不涉及地下水、土壤污染途径,对地下水、土壤几乎无影响。日常生产加强维护管理,避免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 |
| 1 | 固体废物采取分类收集措施 后通过委托利用、委托处置 | 金属边角料、金属沉渣、废抛光轮/砂带、一般废包装物、废滤筒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包装桶、漆渣、洗枪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机油及油桶、废网版、污泥、隔油池浮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内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清运处置。 |
| 1 | 在现有工业区厂房内进行无相关要求 | 无 |
| 1 | (1)加强防渗、防漏措施,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加强安全检查,制**全生产规范,培训员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危险废物及危废仓库的管理,产生的危废及时收集,贮存,避免在院内内长期堆放,危废贮存场设置相关标志、标识,制定相关台账管理,危废车已设防渗漏、防腐蚀等措施; (3)备用各类应急物质和装备,根据生产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质; | (1)已加强防渗、防漏措施,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已加强安全检查,已制**全生产规范,培训员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已加强危险废物及危废仓库的管理,产生的危废及时收集,贮存,避免在厂区内长期堆放,危废贮存场已设置相关标志、标识,已制定相关台账管理,危废车间已设防渗漏、防腐蚀等措施; (3)已备用各类应急物质和装备,根据生产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质;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根据**省现有总量控制要求,**省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有化学需氧量、 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确定需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等各类总量控制相关文件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并结合当地环境质量状况,烟(粉)尘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新增 CODCr和氨氮替代比例为1:1,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替代比例为1:1.5。 根据《关于印发**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 号),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本项目VOCs新增量实行等量削减。VOCs从武**县级VOCs储备库(2025)中替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省现有总量控制要求,**省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有化学需氧量、 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 根据项目工程分析,确定需纳入总量控制的污染物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烟粉尘。 根据《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等各类总量控制相关文件及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并结合当地环境质量状况,烟(粉)尘无需进行区域削减替代,新增 CODCr和氨氮替代比例为1:1,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替代比例为1:1.5。 根据《关于印发**省“十四五”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21]10 号),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的区域,对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等量削减;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区域,对建设项目VOCs排放量实行2倍量削减。本项目VOCs新增量实行等量削减。VOCs从武**县级VOCs储备库(2025)中替代。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