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6日,受县政府委托,县审计局主****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上作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现将主要内容公开如下: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县审计局对2024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内容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及县属国有****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预算执行,紧扣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抓收入、强“三保”、促改革、防风险,确保全县经济保持平稳运行。
——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强化财源保障。2024年,对上争取资金281,097万元,同比增长26.4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222,819万元,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6,878万元,债券资金51,400万元。
——持续加强财力统筹,强化收入组织。2024年,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129万元,同比增长2.84%,其中:税收收入37,592万元,非税收入32,537万元。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风险防范。2024年,全县政府债务期初余额352,322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408,639万元,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限额432,313万元以内,政府法定债务风险保持在可控范围内。****政府隐性债务,争取隐性债务置换专项债券额度9,000万元,化解隐性债务共8,001.68万元。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国资管理。2024年,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实施方案》,建立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对全县国有资产**及县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资产进行清查,防止国有资金、资产、**流失。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乡村**。2024年,安排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14,656.6万元,同比增长2.91%,保持投入力度不减,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有效衔接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深入加强民生保障,强化“三保”兜牢。2024年,安排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资金8,428.22万元,安排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残疾人事业、优抚抚恤、计划生育补助等民生资金11,916.31万元。加强预算管理和库款资金保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推进审计问题整改,强化整改实效。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实施审计项目23个,审计揭示问题249个,规范资金管理34,752.85万元,核减投资498.54万元。截至2025年7月底,24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95个,正在整改54个,审计整改率78.31%。****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上汇报的审计揭示未整改到位问题71个,截至2025年7月底,已整改到位61个,正在整改10个。
二、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二)一般性支出压减不到位。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设备购置费较上年增长。
(三)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预算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差旅费、办公经费、“三公”经费、无预算列支培训费;1个单位无预算列支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超预算列支办公费。
(二)财务核算不规范。3个单位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1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存量资金;1个单位部分支出管理不规范、记账凭证原始资料不完整。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账实不符;1个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四、重点专项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一)农业保险、农田水利制度不健全。5个单位未建立涉农数据信息共享机制;3个单位承保理赔客户回访管理制度不健全;1个单位政策性农险回溯机制落实不到位;1个单位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制度落实不到位。
(二)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执行不到位。1个单位未及时与保险机构结算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3个单位未及时向被保险人支付理赔款;1个单位对生猪耳标使用监管不到位。
(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管理不严格。1个单位未按规定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1个单位补助项目建设监督程序不完善,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未按图施工;1个单位以奖代补项目未进行财评。
(四)“川字号”特色产业发展政策执行不合规。1个单位在承保育肥猪养殖险时未记载耳标号;1个单位未全额赔付生猪价格指数险理赔款;1个单位农业社会化服务未偏向小农户;1个单位未按规定确定社会化服务主体数量;1个单位产业强镇项目自筹资金未落实;1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进度款;1个单位未按规定时限兑现种粮大户补贴资金;1个单位资产闲置、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1个单位未及时办理农机购置补贴。
(****公司服务发展和风险防范不系统。1个单位未及时收回借款;1个单位对抵质押物价值认定缺乏依据;1个单位未严格落实反担保措施进行担保;1个单位未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开展担保业务;1个单位未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后监督管理工作;1个单位未严格履行银担**协议、金融机构未承担风险责任。
(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政策执行不深入。3个单位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1个单位未按规**排财政补助资金;4个单位保单位少报缴费基数;1个单位未及时清算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预存款;1个单位违规向死亡人员发放待遇;1个单位对不符合缴费年限规定人员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七)中央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及国债等资金支持项目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在对燃气项目批复时把关不严;1个单位申报燃气项目不实,在燃气项目申报前、未开展燃气管道老化评估等工作;1个单位实施燃气项目时报送投资完成数据不实,边设计边施工,对施工单位监督不到位。
(八)生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执行不精准。1个单位应缴未缴代征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征收不到位;1个单位未按规定支付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1个单位未及时催缴追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个单位实施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设计变更未向上级报告;1个单位实施的场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未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五、经济责任和自然**环境审计情况
(一)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到位。1个单****幼儿园延时服务工作;3个****公司程序不规范;3个单位收取延时服务费收支无相关依据;22个单位大宗食材采购未依规采取公开招标方式;1个单位内控制度不健全;1个单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基金体制机制不完善。
(二)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贯彻执行不到位。1个单位未按照要求开展巡河工作;1个单位对土地流转、用地建房监管不到位;1个单位未履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职责;1个单位自然**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建立不完善;1个单位最严格水**管理工作履职不到位;1个单位污水排入河道影**环境安全;1个单位饮水项目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采购合同;2个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签订施工合同;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进行考核。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1个项目未按规定执行申报流程;1个项目未制定施工方案;1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质量监督登记、擅自开工;2个项目变更未履行审批程序。
(三)项目结算办理不规范,多计工程款。3个项目结算办理不规范,多计工程款。
(四)项目招投标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存在编造资料骗取中标;2个单位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2个项目成交供应商挂靠资质。
(五)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采购。2个单位项目未按规定进行采购。
(六)项目建设变更不规范。2个单位施工内容和新增工程量无设计变更;1个单位新增金额无变更程序资料。
(七)项目参建单位履职履约不到位。3个项目监理单位未按照监理规范和规定履行监理职责;1个项目施工单位擅自更换现场管理人员。
(八)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应支未支费用;2个项目应收未收或超比例收取质量保证金、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函);1个项目计价依据不充分;1个项目财务核算不规范。
(九)项目建设进度缓慢。1个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完工;2个补助项目未按照进度完工。
(十)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4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筑牢财务稳健基石。认真开展预决算编制、项目进度管理、项目绩效评估等工作,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规定,同时加强预算约束力,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约束,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保障作用,实现预算资金的高效配置。
(二)强化专项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使用流程。从严把控资金分配、拨付、使用、验收等环节,严防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实现“申请有依据、审批有程序、拨付有节点、使用有监督”,保障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实效,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确保资**全运行。
(三)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实现债务管理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对政府债务风险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动态评估。及时发现潜在风险点,并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储备库动态管理机制,加强重大项目投资论证,确保新增债务与偿还能力相匹配。强化债券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科学评估项目投资收益,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率。
(四)强化项目监督管理,确保项目规范运行。建立动态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资金和项目的管理责任,对业务流程进行实时监督,同时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履职能力,及时发现潜在风险与违规迹象。进一步提高法纪意识,严格规范招投标、政府采购、资金项目管理等行为,不断增强依法依纪依规履行职责的能力,避免各类风险漏洞形成,杜绝各类问题重复发生。
(五)强化审计整改力度,构建协同监督格局。持续巩固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全面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责任压到底、整改抓到位。****人大监督、纪检监察、财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法依纪依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加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县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法依纪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乡镇、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已于2025年12月31****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完成情况,并持续跟踪督促后续整改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