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忻州市北方初级中学校与忻州市忻府区北方实验小学合并、变更学校名称、变更学校类别的批复

审批
山西-忻州-忻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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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管理局关于同****中学校与****实验小学合并、变更学校名称、变更学校类别的批复

时间:2026-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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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你单位提交的《合并、变更学校名称、变更学校类别》的申请相关材料已收悉。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规定,且已取得《****教育局关于同****中学校与****实验小学合并事项的批复》(忻教函〔2025〕154号)审查同意意见,根据《****教育局关于商****学校相关事宜的函》的要求,****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办理登记事项有关问题的法律意见》载明的合规性论证意见,我局于2026年1月9日召开《****学校****小学合并事项》专题会议,经集体研究审议,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学校与****实验小学合并****学校”,****实验小学注销原办学许可证及民办非企业登记证,相关权利****学校承继。

二、****学校名称核定为“****学校”;学校类型为:****学校;办学内容为:初等教育 初级中等教育;

三、****学校办学地址为“**市健康街10号”“**市**区团结东街北巷”。

四、****学校合并、名称变更及类别变更事项,其他未涉及的登记事项如需变更,应按法定程序单独申请。若未完成其他变更手续,本批复自动失效。

五、学校合并后,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平稳有序。

六、批复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民办教育管理的规定执行。


忻****管理局

2026年1月15日

抄送:****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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