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城管局食堂经营权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酒店****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中南街道花**路35号二楼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城管局食堂经营权项目 服务范围:目前共有180余名职工就餐,共有两处食堂进行保障,****管理局(港西路)办公大楼食堂现有建筑面积约117平方米,可以容纳110人就餐;****管理局(峨**路)办公大楼食堂现有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可以容纳70人就餐。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中“四、具体经营要求中管理要求、设备要求、经营要求”接受采购人日常监督管理与考核。 服务时间:3年(1+1+1)。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及采购****城管局食堂经营权项目。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金文、陈恒松、高秀军、陈玉梅、邹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供应商情况:无。
4.中标供应商业绩:①****酒店餐饮管理服务合同;②三山招待所服务业务承揽合同;③**市****公司服务合同书。
5.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9.40分
6.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港西路
联系方式:153****2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2号写字楼1006室
联系方式:138****9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电话:138****9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