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5日拟批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办理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的通知》(包环办发[2020]132号)要求,经审核,我局将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保证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6年1月15日-2025年1月2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558 传真:0472-****550
通讯地址:**市**区**镇建新街3号(014060)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区荣亿再生**及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 ****市**区**计一村110国道697公里**1.5公里处 | ****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7199.60m2,建设1条砂石骨料加工生产线,1条钢渣加工生产线及球磨生产线,2条制砖生产线,配套建设公辅设施。 |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废气:钢渣骨料加工生产线(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高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砂石骨料加工生产线(破碎、筛分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高15m高的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制砖线配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高15m高的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钢渣骨料、废石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环保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中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按照优先执行行业标准的要求,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现有和**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湿式磁选废水和生活污水。湿式磁选废水排入浓缩罐内,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球磨生产线,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振动筛、风机、水泵等。项目设备均安置于全封闭车间内,同时对车间墙体加厚并增设隔噪材料,采用双层复合板材,以最大程度降低噪声向外界的扩散。此外,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所有振动类设备均加装减震垫与减振器;设备与管道采用柔性接头等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厂区设置的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废布袋:本项目采用的布袋除尘器,使用一定时长后需定期进行更换,废布袋的产生后由厂家上门直接回收,不暂存。根据《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废布袋属于其他工业固体废物(SW59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固废代码:900-099-S59)。 危险废物: 废矿物油、废液压油:本项目生产设备在维修和养护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矿物油和废液压油,均属于危险废物HW08,其中废矿物油危废代码为900-214-08,废液压油危废代码为900-218-08,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油桶:本项目产生的废油桶,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HW08,危废代码为900-249-08,经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