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文物督〔2026〕2号
****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塔防雷设计方案〉的请示》(益文物〔2025〕34号),以及沅****体育局委托****编制的《**塔防雷工程设计方案》(2025年11月,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总体意见
同意实施**塔防雷工程。《方案》已按《〈**塔防雷工程设计方案〉评估报告》(FLFA-2023-6-(3),2025年11月13日)的意见进行了修改,且基本修改到位。
(一)防护对象:**塔文物建筑本体。
(二)主要防护措施:防直击雷设施、防跨步电压设施建设。
二、修改意见
(一)设计任务书中应补充该处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和验收要求、文物保护要求内容。
(二)补充热熔焊接以及其它明火作业的安全措施。
(三)设计图纸中应补充脚手架搭设大样图,确保施工人员安全以及防止施工时直接踩踏塔身构件;补充**塔平面图比例尺、指北针、图例说明;关键部位(如断接卡、雷电峰值记录仪安装位置)应标注安装高度;所有图纸应有出图专用章、出图日期,确保图纸规范性。
(四)完善后期维护说明。明确雷电峰值记录仪的维护周期,补充防雷装置的日常巡检要点(如接闪带和引下线锈蚀检查、警示牌完好性检查)。
(五)预算68.91万元过高。应根据上述意见将设计方案修改到位后结合当地实际核减,相关设施设备以及材料的价格应综合参考市场平均单价。
三、相关要求
(一)请你局督促项目业主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按照上述所有意见对《方案》修改到位,形成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并应重编项目预算书后再按规定提交项目预算控制数评审或项目投资评审。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应能直接用于指导施工,也是该项目施工前技术交底、中期检查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二)项目业主单位应将上述优化后的设计图纸和新的施工方案,以及财评文书、招投标文书报你局审核,并由你局书面转报我局备案后,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三)项目实施中如需对防护对象、主要防护措施及相应设备等内容进行调整,应及时向我局申请变更核准。
(四)项目实施中应做好文物保护措施,设备安装、管线敷设不得对文物本体及环境风貌造成破坏和干扰。
(五)项目竣工后,应明确日常管理维护的责任单位和经费来源,加强日常维护和检测,确保系统的正常使用。
请你局切实加强对项目的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绩效。项目实施综合效果将作为该市文物保护项目立项计划审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下达等的直接依据。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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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