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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办法的通知》(****)要求,经各企业自评和专家现场评估等环节,现将市本级备案的2家等级认定企业评估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估结果
| 序号 | 评估企业名称 | 评估结果 |
| 1 | **** | 四星 |
| 2 | ****公司 | 四星 |
二、公示时间
从2026年1月16日起到2026年1月22日止(共5个工作日)。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单位:****建设中心
地址:******大厦10楼1005室
电话:0577-****7878,****0508
备注一:评估等次
评估结果由基础分100分和加分项20分两项内容组成,总分为120分。按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期满企业评估表》评估得分确定等次,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个等次。
(一)评估总分≥90分,为五星;
(二)评估总分≥80,且<90分,为四星;
(三)评估总分≥70,且<80分,为三星;
(四)评估总分≥60,且<70分,为二星;
(五)评估总分<60分,为一星。
备注二:结果应用
(一)被评估为四星及以上的企业,在技能人才评价领域项目申报、“新八级”试点、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遴选等工作中,可优先考虑。
(二)被评估为二星及以上的企业,等级认定自主评价备案有效期**3年。
(三)被评估为一星的企业,取消自主评价资格。
****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