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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诺菲达新****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3MACEE95986 | 建设单位法人:宫海峰 |
| 王新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经济开发区广明路777号 |
| 酸性气新型环保综合治理及**化利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4-C2614-有机化学原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广明路777号 |
| 经度:118.33675 纬度: 37.0685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0-27 |
| 东环审〔2023〕8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23MACEE****6001P |
| 2024-06-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3600 |
| 3206.57 | 运营单位名称:诺菲达新****公司 |
| ****0523MACEE9598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诺菲达新****公司 |
| ****0523MACEE95986 | 验收监测单位:山****公司 |
| ****0700MA3N2PR047 | 竣工时间:2025-04-15 |
| 2025-04-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17 |
| 2025-12-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dnfd.com/?pages_24/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二甲基亚砜生产装置(含原料合成单元、二甲基亚砜生产单元)、二甲基二硫醚及甲硫醇钠生产装置(包含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甲硫醇钠生产单元)、配套储运及辅助生产设施。氮气站、消防站、事故水池等辅助生产设施依托**科****公司已有设施。年产二甲基二硫12350吨、甲硫醇钠(20%)20127.4吨、二甲基亚砜20047.5吨、二甲基砜3039.1吨、硝酸钠2512.9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二甲基亚砜生产装置(含原料合成单元、二甲基亚砜生产单元)、二甲基二硫醚及甲硫醇钠生产装置(包含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甲硫醇钠生产单元)、配套储运及辅助生产设施。氮气站、消防站、事故水池等辅助生产设施依托**科****公司已有设施。年产二甲基二硫12350吨、甲硫醇钠(20%)20127.4吨、二甲基亚砜20047.5吨、二甲基砜3039.1吨、硝酸钠2512.9吨。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甲基亚砜生产装置原料合成的单元包括酸性气预处理部分、硫醇合成部分、硫醚合成部分、废气预处理部分和废水处理部分;二甲基亚砜生产单元包括氧化氮发生部分、硫醚氧化部分、****回收部分、产品精制部分。 二甲基二硫醚及甲硫醇钠生产装置包含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甲硫醇钠生产单元。 | 实际建设情况:二甲基亚砜生产装置原料合成的单元包括酸性气预处理部分、硫醇合成部分、硫醚合成部分、废气预处理部分和废水处理部分;二甲基亚砜生产单元包括氧化氮发生部分、硫醚氧化部分、****回收部分、产品精制部分。 二甲基二硫醚及甲硫醇钠生产装置包含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甲硫醇钠生产单元。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料合成单元硫醇合成部分粗硫醇精制工序精馏不凝气、硫醚精馏和碱洗工序精馏不凝气、硫醚合成部分硫醚精制工序精馏不凝气等通过管线收集,经过配套的精馏尾气冷凝回收工序(两级冷凝,以冷冻水为介质)处理后的精馏尾气送至科力达硫酸装置作原料。 硫醇合成部分产物冷凝分离工序合成尾气、硫醚合成部分硫醚冷凝分液工序硫醚合成尾气、合成废水处理部分汽提尾气等通过管线收集,送合成废气预处理部分处理 (甲醇吸收+水吸收工艺),处理后的洗涤尾气通过尾气总管送至科力达硫酸装置作原料。 甲醇、甲硫醇钠、二硫产品采用内浮顶罐,设置氮封,排出的挥发性呼吸气体排至尾气总管,送至硫酸装置作为原料;产品装车采用底部装车,挥发性有机废气排至尾气系统,送至科力达硫酸装置作原料。 依托的科力达硫酸装置采用P P公司湿法制酸工艺,采用SCR脱硝+湿法静电除雾器+活性炭催化(LTCC 催化剂),烟气经49.6米高排气筒排放。二甲基亚砜生产单元氧化氮发生部分转化器尾气、硫醚氧化部分粗亚砚闪蒸及脱气工序的脱气尾气、****回收部分砜盐回收工序的母液调节罐调节尾气经收集后送至氧化氮尾气处理部分(通空气+酸吸收+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处理后****回收部分蒸发及脱水工序的脱水真空出口罐真空尾气、硝酸钠蒸发提盐工序的真空泵出口罐真空尾气、产品精制部分尾气处理部分的真空尾气合并经1根高15m、内径0.15m排气筒排放。二硫及甲硫醇钠装置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剂碱浓缩工序剂碱浓缩尾气、二硫生产工序氧化尾气、二硫精制工序废氮气、甲硫醇钠生产单元废氮气经管线收集后送至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综合尾气处理工序处理(碱洗+活性炭吸附),尾气通过1根高15m、内径0.1m排气筒排放。污水预处理设施除臭废气经UV光解+碱液喷淋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15m、内径0.2m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15m、内径0.15m排气筒排放。依托科力达污水站高浓度废气经科力达现有1#VOCs 预处理装置 (水洗+碱洗)处理后送至 VCU 炉焚烧处理,尾气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低浓度废气经生物法+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合成单元酸性水依托科力达西厂区现有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净化水依托西厂区现有100th污水站处理;二甲基亚枫生产装置-原料合成单元废水经装置工艺配套的合成废水处理部分,经汽提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工艺水用于三套装置的工艺注水、碱液配置等用水点,多余的工艺水与二甲基亚砜装置-二甲基亚硕生产单元工艺废水、二硫及甲硫醇钠装置工艺废水、循环水站排污水、碱喷淋排污水、化验室排污水一起排至**的9t/h污水预处理设施,经“光催化氧化+微电解+混凝沉淀”工艺处理,预处理设施出水与经化类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再通过管道排至科力达西厂区100t/h 污水处理站,经“调节均质、除油+气浮+臭氧氧化+生物曝气滤池”工艺深度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或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原料合成单元硫醇合成部分粗硫醇精制工序精馏不凝气、硫醚精馏和碱洗工序精馏不凝气、硫醚合成部分硫醚精制工序精馏不凝气等通过管线收集,经过配套的精馏尾气冷凝回收工序(两级冷凝,以冷冻水为介质)处理后的精馏尾气送至科力达硫酸装置作原料。 硫醇合成部分产物冷凝分离工序合成尾气、硫醚合成部分硫醚冷凝分液工序硫醚合成尾气、合成废水处理部分汽提尾气等通过管线收集,送合成废气预处理部分处理 (甲醇吸收+水吸收工艺),处理后的洗涤尾气通过尾气总管送至科力达硫酸装置作原料。 甲醇、甲硫醇钠、二硫产品采用内浮顶罐,设置氮封,排出的挥发性呼吸气体排至尾气总管,送至硫酸装置作为原料;产品装车采用底部装车,挥发性有机废气排至尾气系统,送至科力达硫酸装置作原料。 依托的科力达硫酸装置采用P P公司湿法制酸工艺,采用SCR脱硝+湿法静电除雾器+活性炭催化(LTCC 催化剂),烟气经49.6米高排气筒排放。二甲基亚砜生产单元氧化氮发生部分转化器尾气、硫醚氧化部分粗亚砚闪蒸及脱气工序的脱气尾气、****回收部分砜盐回收工序的母液调节罐调节尾气经收集后送至氧化氮尾气处理部分(通空气+酸吸收+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处理后****回收部分蒸发及脱水工序的脱水真空出口罐真空尾气、硝酸钠蒸发提盐工序的真空泵出口罐真空尾气、产品精制部分尾气处理部分的真空尾气合并经1根高26m、内径0.1m排气筒排放。二硫及甲硫醇钠装置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剂碱浓缩工序剂碱浓缩尾气、二硫生产工序氧化尾气、二硫精制工序废氮气、甲硫醇钠生产单元废氮气经管线收集后送至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综合尾气处理工序处理(碱洗+活性炭吸附),尾气通过1根高20m、内径0.1m排气筒排放。污水预处理设施除臭废气经UV光解+碱液喷淋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15m、内径0.45m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15m、内径0.5m排气筒排放。依托科力达污水站高浓度废气经科力达现有1#VOCs 预处理装置 (水洗+碱洗)处理后送至 VCU 炉焚烧处理,尾气通过21m高排气筒排放。低浓度废气经生物法+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合成单元酸性水依托科力达西厂区现有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净化水依托西厂区现有100th污水站处理;二甲基亚枫生产装置-原料合成单元废水经装置工艺配套的合成废水处理部分,经汽提工艺处理,处理后的工艺水用于三套装置的工艺注水、碱液配置等用水点,多余的工艺水与二甲基亚砜装置-二甲基亚硕生产单元工艺废水、二硫及甲硫醇钠装置工艺废水、循环水站排污水、碱喷淋排污水、化验室排污水一起排至**的9t/h污水预处理设施,经“光催化氧化+微电解+混凝沉淀”工艺处理,预处理设施出水与经化类池处理后的生活废水再通过管道排至科力达西厂区100t/h 污水处理站,经“调节均质、除油+气浮+臭氧氧化+生物曝气滤池”工艺深度处理。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环保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固废收集后由厂家回收或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减振、消声等噪声防治措施。 |
| 二甲基亚砜生产单元氧化氮发生部分转化器尾气、硫醚氧化部分粗亚砚闪蒸及脱气工序的脱气尾气、****回收部分砜盐回收工序的母液调节罐调节尾气经收集后送至氧化氮尾气处理部分(通空气+酸吸收+水吸收+两级碱吸收),处理,处理后****回收部分蒸发及脱水工序的脱水真空出口罐真空尾气、硝酸钠蒸发提盐工序的真空泵出口罐真空尾气、产品精制部分尾气处理部分的真空尾气合并经1根高15m、内径0.15m排气筒排放改为经1根高26m、内径0.1m排气筒排放。二硫及甲硫醇钠装置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剂碱浓缩工序剂碱浓缩尾气、二硫生产工序氧化尾气、二硫精制工序废氮气、甲硫醇钠生产单元废氮气经管线收集后送至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综合尾气处理工序处理(碱洗+活性炭吸附),尾气通过1根高15m、内径0.1m排气筒排放改为通过1根高20m、内径0.1m排气筒排放。污水预处理设施除臭废气经UV光解+碱液喷淋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15m、内径0.2m排气筒排放改为通过1根高15m、内径0.45m排气筒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通过1根高15m、内径0.15m排气筒排放改为通过1根高15m、内径0.5m排气筒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3个500m3甲硫醇钠产品储罐;2个30m3不合格四氧化二氮储罐;2个80m3亚砜产品退料罐 | 实际建设情况:3个380m3甲硫醇钠产品储罐;2个15m3不合格四氧化二氮储罐;1个160m3亚砜产品退料罐 |
| 个500m3甲硫醇钠产品储罐实际为3个380m3甲硫醇钠产品储罐;2个30m3不合格四氧化二氮储罐实际为2个15m3不合格四氧化二氮储罐;2个80m3亚砜产品退料罐实际为1个160m3亚砜产品退料罐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6.908 | 0 | 0 | 0 | 6.908 | 6.908 | |
| 0 | 2.072 | 0 | 0 | 0 | 2.072 | 2.072 | |
| 0 | 0.104 | 0 | 0 | 0 | 0.104 | 0.104 | |
| 0 | 0.035 | 0 | 0 | 0 | 0.035 | 0.035 | |
| 0 | 1.036 | 0 | 0 | 0 | 1.036 | 1.03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14 | 0 | 0 | 0 | 0.014 | 0.014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污水预处理设施 | **科****公司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要求 | 9m3/h污水预处理设施,采用“光催化氧化+微电解+混凝沉淀”工艺 | 预处理****处理站进一步处理无需监测 | |
| 2 | ****处理站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 依托科力达西厂区现有100m3/h污水站 | 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站出口各水质指标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及******公司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
| 1 | 氧化氮尾气处理单元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酸吸收+水吸收+两级碱吸收 | 二甲基亚砜装置废气排气筒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值为15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NOX:100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值1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要求 | |
| 2 | 二甲基二硫生产单元综合尾气处理工序处理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 碱洗+活性炭吸附 | 二硫及甲硫醇钠装置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值18.5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要求;甲硫醇、甲硫醚、二甲基二硫未检出。 | |
| 3 | 污水预处理设施废气治理 | 《****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 | 碱喷淋+活性炭吸附 | 污水预处理设施废气排气筒氨最大排放浓度值1.34mg/m3、排放速率4.5*10-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值0.17mg/m3、排放速率5.5*10-4kg/h,苯系物最大排放浓度值1.87mg/m3、排放速率6.3*10-3kg/h,VOCs最大排放浓度值4.78mg/m3、排放速率1.6-10-2kg/h,臭气浓度630无量纲均满足《****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要求。 | |
| 4 | 危废间废气治理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 活性炭吸附 | 危废间废气排气筒VOCs最大排放浓度值1.5*10-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 II时段要求;氨最大排放速率5.3*10-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5.2*10-4kg/h,《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要求;甲硫醚、二甲基二硫未检出。 |
| 1 | 噪声治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昼间厂区厂界噪声值范围为51.0dB(A)~55.7dB(A),夜间厂区厂界噪声值范围为44.7dB(A)~47.1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
| 1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50483-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 (Q/SY1303-2010)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程设计标准》(GB/T 50483-2019)、《石油化工企业防渗设计通则》 (Q/SY1303-2010)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要求,对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等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破损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 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要求,规范布设、建设土壤监测点位和地下水监测井,编制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方案,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二甲基亚砜装置-原料合成单元的硫醇合成反应器废硫醇合成催化剂、硫醚精馏塔底的硫醚釜残、硫醚合成反应器废硫醚合成催化剂、硫醚回收塔底釜残液、吸附脱水罐废分子筛,二甲基亚砜装置-二甲基亚砜生产单元的氧化氮干燥器废分子筛、砜盐分离工序脱砜母液槽中的废沉淀剂,二硫及甲硫醇钠装置的剂碱浓缩工序废剂碱液、二硫精制工序吸附脱色罐废活性炭、吸附脱水罐废分子筛、精馏釜残蒸发塔底精馏釜残,诺菲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检修时的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化学品废包装材料、手套及劳保用品、废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二甲基亚砜装置-原料合成单元的硫醇合成反应器废硫醇合成催化剂、硫醚精馏塔底的硫醚釜残、硫醚合成反应器废硫醚合成催化剂、硫醚回收塔底釜残液、吸附脱水罐废分子筛,二甲基亚砜装置-二甲基亚砜生产单元的氧化氮干燥器废分子筛、砜盐分离工序脱砜母液槽中的废沉淀剂,二硫及甲硫醇钠装置的剂碱浓缩工序废剂碱液、二硫精制工序吸附脱色罐废活性炭、吸附脱水罐废分子筛、精馏釜残蒸发塔底精馏釜残,诺菲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检修时的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化学品废包装材料、手套及劳保用品、废灯管、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遗撒。贮存场所《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1年 第82号)和《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危险废物“一企一档”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政办字[2018]109号)的要求。 |
| 1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配备必要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泄漏检测报警系统和火灾报警系统。项目生产装置区及液体物料储存区须配有围堰和导流系统,依托科力达西厂区现有 6300m3事故水池,建立污水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政府令(第346号)《**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文件要求,公司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在新项目建成运行前,按照程序完成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工作,落实安全相关要求,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企业应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 制定了应急预案,****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号为370523-2024-113-M。 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了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依托科力达西厂区现有 6300m3事故水池。确保了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防止污染环境。 |
| 氮气站、消防站、事故水池等辅助生产设施依托**科****公司已有设施。100t/h****处理站、VCU炉、硫酸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等环保设施依托**科****公司已有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氮气站、消防站、事故水池等辅助生产设施依托**科****公司已有设施。100t/h****处理站、VCU炉、硫酸装置、酸性水汽提装置等环保设施依托**科****公司已有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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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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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测井的布点和建设,并定期监测。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改进污染防治措施,今后如有更严格的环保要求,更严格的排放标准,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了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了标志牌。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开停车、环保设施故障、设备检修等非正常工况下的环保措施。严格落实了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测井的布点和建设,并定期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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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