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GAJ采购低空安全反无人机系统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询比失败公示
**市GAJ采购低空安全反无人机系统项目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标段编号:XZBBFA202****80010),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公开询比公告,询比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5日23时59分。
截止2026年01月09日10时10分,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委员会复核,所有响应文件因团队配置等关键评审因素不满足本项目要求,未能形成有效竞争,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响应。
根据询比文件规定,本项目询比失败。我司将依法依规重新组织询比,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公告。
公示期:2026年01月16日至2026年01月19日。
公示期间,响应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比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
1.异议提出人应为响应供应商或与询比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联系人:周晚妮
联系电话:177****2319
异议反馈: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中国电**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同时须电话告知项目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