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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公示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现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分子改性材料项目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地点:**市**-****园区三海路29号
四、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等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2026年1月16日(20个工作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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