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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初步审查,我局决定受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 |||||
| 项目名称 | ****废铁尾料多金属分拣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湾坞镇宝岭村竹园下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福****公司 | ||||
| 受理日期 | 2026/1/14 | ||||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全本(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
| 一、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6年1月14日 | — | 2026年1月20日 | ||
| 二、联系方式: 电话:0593-****323 、****818(传真) 电子邮箱: ****@163.com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三楼347窗口 邮政编码:355000 | |||||
| 附件: | ****废铁尾料多金属分拣项目 | 环评报告表(公示稿) | |||
|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报批过程中,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