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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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水沐韶华小区S7号楼104号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挂牌价 54,000 元/年
保证金 5,400元
租赁期限短租三年,长租不超过10年
租赁面积79.28m2
承租押金5000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报名开始时间:2026-01-16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1-26 16:00:00 标书代写
| 项目名称 |
水沐韶华小区S7号楼104号商铺公开招租公告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6-01-16 1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26 16: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 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 标的 |
| 房产坐落 |
****开发区明远东路32号水沐韶华小区 |
| 基本属性 |
房产类型 |
商铺 |
所在层数 |
1-2 |
| 租赁面积(m2) |
79.28 |
租赁期限 |
短租三年,长租不超过10年 |
| 装修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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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现状 |
出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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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
大学城商圈、人流密集、交通便利、商超林立、配套齐全 |
| 其它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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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押金(元) |
5000 |
| 挂牌价格 |
54000.00元/1年 |
| 数量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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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 交易价款 |
租金支付方式:一年一付 租金递增方式:三年无递增,三年以上每年递增1%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承租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承租人应未被列入各类黑名单、无犯罪记录。 3、承租人应未曾在与水利地产签订的合同中出现过违约的情况。 |
| 标的交割 |
按照《公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交易 指南 |
竞价提示 |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
| 现场展示 |
时间:工作日10:00-16:00 联系人:马飞 联系方式:159****6108 地点: ****开发区明远东路32号水沐韶华小区 |
| 竞价报名 |
报名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26 16: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竞买人应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并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根据项目公告提示完成保证金支付。(如支付方式为钱包支付,意向竞买人需先完成对钱包的资金充值。钱包资****银行系统推送时间为准,晚于银行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保障取得竞买人资格,请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提前24小****银行账户完成资金充值。)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金额(元) 5400.00 2.时间 2026-01-26 16:00:00前 3.退还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如有剩余,成交后承租方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他竞租方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竞价阶梯(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6-01-16 10:00:00至2026-01-26 16: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30 |
| 服务费 |
成交竞买方需在资产交割前向e交易平台缴纳平台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0.5%收取,最低收取100.00元) 成交后【成交竞买人】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服务费,不足部分需要补足 |
| 成交尾款 |
意向承租方如被最终确定为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一部分转作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在交接完毕后无息退还,待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接完毕、且承租方根据系统提示将成交尾款划转至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并缴纳完成剩余交易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交易平台将交易价款支付至出租方账户;出租不成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含竞价当日)全额无息退还。 |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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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告知 |
1、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易****公司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2、本次项目出租为现状出租,不额外增加附属设施设备; 3、出租标的整体出租,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4、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在租赁期间,水电物业等与经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6、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7、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8、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9、承租方在签定合同前须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待出租方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并移交钥匙后按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 10、承租方应保证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因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出租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承担给出租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1、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12、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业务 咨询 |
出租方 |
名称:**** 地址:**省淮****广场3511室 联系人:马飞 联系方式:159****6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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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平台客服 联系方式:400-****-9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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