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现对蒸煮设备及承载器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内容进行内容补充,具体如下:
1、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规则、评审标准/技术因素“(满分25分)”调整为“(满分45分)”,价格因素“(满分60分)”调整为“(满分40分)”。
2、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规则、评审标准/技术因素新增评分条款内容如下:
| 1-6 |
样品暗标评审: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GN2/1盘架车(10层)样品情况进行评价:①采用不锈钢框架,表面处理光滑,结构简洁、稳固的得5分;②在①的基础上,焊接工艺精细,边角无毛刺,无划痕,承载重物时不易变形、牢固不倾斜的得10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不得分。 |
10分 |
|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不锈钢份数盘样品情况进行评价:①样品不锈钢表面光滑、无缺口、无毛刺、没有明显划痕,底部有钢印标识的得2分;②在①的基础上,用手指压不易变形、不易损坏,线条流畅,简约时尚的得5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不得分。 |
5分 |
|
|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不锈钢漏盘样品情况进行评价:①样品不锈钢表面光滑、无缺口、无毛刺、没有明显划痕,无异味,底部有钢印标识的得2分;②在①的基础上,漏孔大小均匀,用手指压不易变形、不易损坏,线条流畅,简约时尚的得5分;未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上述情形的不得分。 |
5分 |
2.11.2根据“采购清单”中的内容提供的实物样品如下(偏离值不超过±3%):
(1)GN2/1 盘架车(10层),尺寸1160×685×1800Hmm,1台;
(2)不锈钢份数盘,尺寸:650×530×65mm,1个;
(3)不锈钢漏盘,尺寸:650×530×20mm,1个。
2.11.3本项目样品采用暗标评审,供应商须自行将体现供应商或厂家名称的信息遮蔽。若正式供货的货物与样本标准不符,成交供应商须按标准更换并承担相应责任。
2.11.4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本项目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递交的样品将不予接收。递交地点:**市**区**北路223号(中恒基大厦)5楼511-513单元代理机构指定地点。标书代写
2.11.5未成交的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应在结果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退回各自的样品。逾期未领回,视为供应商放弃对该样品的所有权,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自行处理该样品。
2.11.6样品将作为评审及验收的依据,供应商样品将在项目供货、验收完毕交付使用后才给予退还。”
4、本项目原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现顺延至2026年01月29日09:30。
根据有关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本通知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项目各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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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