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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发改审批字〔2023〕184号
****:
你单位报来《关于******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临应急请〔2023〕4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本项目的建设能****管理部门对紧急、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和指挥救援能力,提升消防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对发挥各方面救援力量,合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经研究,原则同意******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法人单位
****。
三、建设地点
拟定为**市区域内,以可研批复为准。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拟定为主要为**市区域**镇街购置消防车43辆、基本防护装备9套、特种防护装备9套、抢险救援装备9套,还有其他装备29套及配套消防水源、市政消防栓、村屯消防水池和专业救援装备。
以可研批复为准。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3050.16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
六、相关要求
(一)****要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规划、土地等相关手续,进一步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尽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 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未批复可研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改革局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