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河北-保定-望都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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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15

项目名称 有机废气治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县黑堡乡**庄村北100m处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韩志江
联系人 韩志江 联系电话 130****2711
项目投资(万元) 3 环保投资(万元) 3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0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现有工程电炉熔化、浇注、落砂工序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 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壳型制造工序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为强化厂区有机废气治理,本项目将现有的2套“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改造为2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改造完成后电炉熔化、浇注、落砂工序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壳型制造工序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电炉熔化、浇注、落砂工序废气采取1套布袋除尘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有环保措施:
壳型制造工序废气采取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承诺:**** 韩志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韩志江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5。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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