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市潭头镇棠溪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头政函〔2025〕161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潭头镇棠溪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村内主要巷道进行铺装改造和排水沟修整,****广场内现有运动场地面层,配套安装照明系统、可移动式活动观众席等,改建公厕一座,并对沿溪景观进行亮化提升。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230万元,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五、建设地点:**市潭头镇。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