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友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第二次扩建项目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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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第二次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市塘厦镇**村188工业区沿塘路7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市****公司
项目概况 ****第二次扩建项目在**市塘厦镇**村188工业区沿塘路7号(与营业执照上地址“**市塘厦镇**村188工业区沿塘路7号B栋一楼、三楼”一致)进行,扩建后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约4400m2,建筑面积约6684m2,主要从事散热片的加工生产,预计年产散热片2000万个,本次仅新增除油、清洗工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次扩建仅新增除油、清洗工序,不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 2、废水:本次扩建除油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更换,产生的除油废液作为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清洗废水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经减振、厂房墙壁的阻挡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达标,对厂界周围环境影响较轻。 4、项目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拟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我单位确认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运营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公示时间 2026-01-15
联系人 ****环境局
联系电话 ****1131
通讯地址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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