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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蔡仁雄私人住宅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批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蔡仁雄申请办理“蔡仁雄私人住宅楼”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位于**县金江镇金**路东园小区(现公园路),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金江国用(2012)第4829号,用地面积为134.40㎡,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本次报建内容为:一幢5层私人住宅,总建筑面积624.12㎡。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7日(2026年1月15日至2026年1月21日);公示地点:****服务大厅公示栏、项目建设现场公示牌、**营商环境公众号、****政府网站(http://www.****.cn);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建设局(联系电话:0898-****1017);邮箱:****@163.com;邮寄地址:****建设局,地址:**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邮编:571900。
****建设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