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学生食堂就餐环境提升改造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 ****(第十二师)**区104团苜蓿沟北路2975号**城**观澜二期6栋1层商业127号
被投诉人: ****、****
地址: ******四路221号、红**路2588****中心101栋1806室
五、基本情况
****商贸有限公司关于****学生食堂就餐环境提升改造项目(编号:****,包号:标项1)采购结果的投诉,于2025年12月05****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产建设兵团申请行政复议,具体承接部门为****司法局。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兵团财政局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