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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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市鹿**怀江路1号主楼第六层601室办公用房一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24.3735 万元/年 | 出租面积
出租面积423.15㎡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01-1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01-22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鹿**怀江路1号主楼第六层601室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请联系 吴先生、厉女士|联系电话:0577-****6622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使用(原合同于2026年2月12日截止) |
| 其他权利情况 |
抵押 |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1)**市不动产权第****239号,权利人:**市国有****公司。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是。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6、竞价方式:此次交易中的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结果行权)方式,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产生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第二阶段为非优先权人竞价阶段最高报价人追加报价,用时600秒(该阶段最高报价人未加价报价的,则600秒后进入下一阶段),产生最终报价;第三阶段为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用时至多3600秒。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24.3735 万元/年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年租金起始价24.3735万元,无递增。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放弃 |
| 租金支付要求 |
租金一年一付,租金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办公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20%(取整数),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终止时,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完工商和税务注销或迁移变更手续后方可退还押金。承租方如未按规**清有关费用、腾空房屋、未迁出营业地址或损坏租赁物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出租方有权酌减或没收押金,不足部分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2.承租方应对出租房产的现状做了充分了解,愿意在现有条件下承租该房屋,租赁期间房屋的日常管理维护由承租方负责,因承租方使用与管理不当引起的维修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使用费、卫生费、治安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按有关规定自行承担。 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不得有违法行为,遵守本房屋物业管理公约和收费标准,按时交纳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地下车位使用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标准及月费用:8元/㎡,即3385.2元/月。出租方就物业管理费用根据实际物业招标情况可做调整,具体另行通知承租方。 5.承租方应爱护租赁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因承租方人为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倒塌、毁坏的,承租方应负责赔偿;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向第三方赔偿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有关使用和装潢需要的规划、工商、消防、环保、卫生、用电等一切证件及其它各方面手续或设施,按现在新的要求无论是否符合,都将按现状交给承租方,承租方再行变更或其它需要到有关部门办理的,在办理前要经出租方核准,但一切责任、费用和时间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需要改善经营、生产、办公条件等将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添、改造附属设施,须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申请,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所需资金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违者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及向出租方赔偿。 8.承租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政府有关规定做好综治、消防、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综治、消防、安全生产等责任事故,概由承租方负责和承担一切法律、经济、社会责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承租方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场地消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10.标的由原承租人竞得的:原承租人须在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租期从原合同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11.标的由其他意向人竞得的:原承租人须在原租期届满前腾空交还租赁房产并结清费用,逾期按原合同约定执行;竞得人在收到《租赁房产移交通知书》的7个工作日内同出租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并办理房产移交手续,租期从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的约定之日开始计算。 12.出租标的物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竞得,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与不可控性,如因标的物腾空原因造成实际租赁期变动,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以重新明确租赁期限(以实际移交为准)。如在原租期届满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原承租方未退场导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标的物时,双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标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赁关系,出租方所收款项全部无息退回,除此之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交易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务费。 13.招租标的物交付,以移交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为准(即原承租人腾空后,移交使用时的租赁房产现场现状),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墙地面开裂、门窗损坏、设备设施损坏缺失等)和使用风险,须承租人自行修缮、弥补,承担;相关风险请承租人参与竞价时做充分考虑,并保证不会以此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张。 14.该楼层使用产生的空调电费及公摊水电费按承租面积比例分摊(整幢大楼公摊水电费按承租面积比例另行结算)。 15.出租方提供承租方车位5个,费用标准200元/个/月,一季度一交,先付后用,该费用由承租方直接支付****公司****公司,****公司向承租方出具发票,并缴纳相关税金。第二年起车位费以市场价为依据双方协商。 16.本标的与602室共用一只电表,若602室承租方要求增设室内用电分表独立结算电费的,本标的承租方须积极配合,各自电线、网络线等改造费用由本标的承租方与602室承租方自理,若不须增设分表的,产生的电费按承租面积比例计算。 17.本标的与602室办公区域由移动屏风隔断,602室承租方若要求重新改造隔断的,本标的承租方须积极配合,改造隔断费用由本标的承租方与602室承租方平摊。 18.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转租房屋。 19.租赁房产不得作为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实行会员制的高档经营场所(私人会所)。 2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买方报名,则该竞买方即被确认为受让方,受让方在报名时的报价即为成交价格,否则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作退还;若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21.其他未尽事宜,以《租赁合同》及《租赁场地消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约定为准。 |
| 租期 |
1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以符合意向承租人资格条件中第三条要求中公示期内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中没有出现两年内逾期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承租人须提供本公示期内由征信机构出具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中出现两年内逾期(披露项目当月止的前整两年时间)超过3次或单次逾期超过两个月等不良征信记录的,即视为不合格,不得作为意向承租人参加租赁竞价活动(以提供公****银行出具的企业或人个征信报告为准);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4.8747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中心在项目结算后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2026年1月16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1月22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2026年1月22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资产展示安排:2026年1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下午5时止。 3、报名、咨询地点:**市江滨东路1****中心****拍卖行。 4、资产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5、拍卖公司咨询电话:0577-****6622 6、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7、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竞买方,则应在其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规定时间内同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8、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月26日10:00;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6年1月26日11:00)。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吴先生、厉女士 |
电话 |
0577-****6622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省**市鹿**海事路17号七楼 |
网址 |
https://www.****.com/WZPT/ |
| **机构 |
名称 |
**** |
联系地址 |
**市江滨东路1****中心一期二楼 |
| 联系人 |
吴先生 |
固定电话 |
0577-****6622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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