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控制中心****分中心、供电、楼宇智能化系统、气灭系统、上层网传输、联合调试等)供货及安装已由****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3〕2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城****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控制中心****分中心、供电、楼宇智能化系统、气灭系统、上层网传输、联合调试等)供货及安装(下称“本项目”或“本工程”或“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市两江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中心占地面积1.17公顷,总建筑面积为59378.66平方米。主要包括调度大厅及附属用房、应急指挥、票务管理、****中心设备机房及系统设备测试用房、大数据管理、对外信息编播、运维管理、通信管理、技改研发、****中心运营管理用房等。
****中心****控制中心,包含轨道7号线、17号线、24号线等14****中心和**市轨道交通运营生产数据机构,****中心****中心****中心,共同为**市轨道交通的运营生产指挥、运营管理、乘客服务等核心网络化内容提供服务。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2331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系统****分中心、供电、楼宇智能化系统、气灭系统、上层网传输等设备专业)的供货及施工。联合调试(包含但不限于各专业间的系统联合调试等)。
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作适当调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为准。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月。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
|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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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两江新区金开大道西段210****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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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两江新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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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先生、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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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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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2780、023-****2720 | 联系电话: | 023-****3006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话: | 023-****58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