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用地面积33858㎡不变。总建筑面积由51560.36 ㎡,调整为51816.36 ㎡,总计容建筑面积由50514.25㎡调整为50770.25 ㎡,建筑占地面积由11391.15㎡调整为11455.15 ㎡,自持面积由10427.33㎡调整为10217.23㎡,大于计容面积的20%,建筑密度由33.64%调整为33.83%,绿地率25%保持不变,容积率1.49调整为1.50,机动车位197辆保持不变,非机动车位323辆调整为325辆。
二、总平面布局调整
1. 新增消防出入口,并对部分道路宽度进行优化调整;
2. 调整局部地面、地下机动车位与非机动车位的布局;
3. 优化景观,调整绿化位置,绿化面积保持不变;
4. 微调自持面积分布,总自持面积仍高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
三、单体平面设计调整
1. 因总平面车位布局变更,同步调整单体机动车库功能及车位布局;
2. 优化隔墙设计:调整无障碍楼梯、卫生间、设备用房的隔墙,取消屋面上人区与不上人区间的分隔墙;
3. 微调建筑轮廓与布局:地下室轮廓做微调整;3#、5#楼标准层北侧尺寸轮廓及户门位置调整,侧边玻璃替换为实墙;
4. 在3#****酒店物业管理用房。
四、立面造型优化
1. 对多层建筑立面玻璃分隔进行调整,并增补窗边型材扣边,提升产品细节质感;
2. 深化调整3#、5#楼窗户分隔形式,结合旅馆功能对山墙进行优化设计;
3. 优化23#楼造型型材,提升建筑立面整体效果。
具体内容详见变更图纸。
依据《**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示规定》规定,现进行审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www.****.cn)。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7日至2026年1月15日。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
议,可书面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267)。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91-****2267)。办公地点:****规划局****中心,邮编:350700。(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
****规划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