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城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课后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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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城****学校校内课后服务的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提升服务专业性,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根据《****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局等4部门 》《****体育局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优化****学校课后服务质量的意见》精神,现公开遴选校外培训机构参与我区****学校校内课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区审批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二、遴选条件

1.机构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证照经营范围与申报服务项目一致,运营合规合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年检合格。

2.师资队伍。配备足够数量的专业教师,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与服务项目匹配的职业技能证书,专业能力满足教学需求。教师无违法犯罪记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遵守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学沟通能力和学生管理能力。

3.课程质量。课程内容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和法律法规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严禁包含学科类培训内容。

4.服务保障。能够严格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要求,配合学校做好课程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学生人身安全、卫生防疫安全等工作。****学校的统一管理,配合学校做好课后服务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地点和内容,****学校的日常监管。愿意按照公益性原则,接受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且明显低于校外提供同质培训服务的收费价格,无乱收费、强制收费等行为。****学校签订规范的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接受教育部门、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的多方监管与评价。

三、递交材料

1.《参与**区校内课后服务培训机构申报表》(需校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书)复印件,信用及正常经营情况证明;

3.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4.课程材料。包括拟参与课后服务的课程原件(正式出版物或自编教材)、课程简介、2025年度教学计划及一名教师的教案(教学设计)。

四、遴选程序

1.公告发布。通过**政务网、**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遴选公告,明确遴选范围、条件等,公告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其他材料纸质版一份),申报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报。

3.材料审核。****体育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机构资质、师资条件、课程质量等是否符合遴选要求。

4.名单公示。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参与机构名单,通过**政务网、**教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举报,对举报问题一经查实的,取消其参与资格。名单有效期为1年。

五、相关要求

1.申报机构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若发现申报材料虚假,取消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参与我区校内课后服务遴选;情节严重的,协调有关部门纳入失信名单。

2.申报机构应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积极配合资料审核等工作,逾期未配合或拒不配合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3.****体育局负责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遴选程序,确保遴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4.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23日(工作日 8:30-11:30,13:30-17:00)结束,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体育局社会教育科514房间(**区明阳路202号)。

联系方式:****5840;联系人:李宏;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举报电话:****8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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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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