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溪烈火大道道路延伸段与风貌提升工程

审批
广东-潮州-饶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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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发改投审〔2026〕14号

关于樟溪烈火大道道路延伸段与风貌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县樟溪****公司:
《关于要求审批樟溪镇烈火大道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政府关于《关于审定2025年美丽圩镇建设入库项目(第五批)的请示》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樟溪镇烈火大道。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拆除混凝土路面约1474平方米,原有路面加铺沥青约4937平方米,**沥青路面约1474平方米,标线一项,天际线条刷漆约3715米,拆除一项,遮阳篷建设约1037米,路灯建设23套,污水管网DN1000离心机制蒸压Ⅱ级钢筋砼排水管建设约423米,HDPE双壁波纹管DN300建设约150米,检查井建设23座,雨水口建设24座。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5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427.3018万元,其中:工程费362.90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0469万元、预备费20.347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在上级专项资金或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补助建设,不足部分由樟溪镇统筹解决。
七、请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的工程质量。要求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八、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环保、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住建局、******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政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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