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10626-2026-000535 文 号:德市罗发改投资〔2026〕7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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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15
****政府:
你单位《关于略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德市罗略府〔2026〕2号)收悉,该项****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初步设计,******公司编制概算。经研阅,原则同意略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坪****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址:**区略坪镇高玉村。
四、项目业主:****。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种子烘干房和仓储用房共计880平方米。
(二)硬化种子晒坝1500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71.2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62.7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省级、市级、区级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工期8个月。
八、项目建设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
九、鼓励落实以工代赈促进当地群众就业增收工作要求,结合项目实际,积极吸纳当地群众参与项目建设,带动群众就业增收。
接文后,请尽快开展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以便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项目建设地点或者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应当履行完相关程序后报我局审批。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局申请延期,批复文件在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项目在有效期内开工建设的,其批复文件不再有时间限制,是依法办理项目建设、竣工和运行等相关手续的重要依据。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