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暂行规定》(科发条财字〔2015〕125号)、《****关于加强科研项目关联业务管理的实施细则》(科合院发资字〔2021〕8号)、《**研究院加强关联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科合院发资字〔2022〕1号)、《**物质院加强关联业务管理补充规定》(科合院发资字〔2025〕1号)要求,现就我院从****采购混料罐做关联业务公示。
一、关联业务概述
********研究所张锐老师委托****采购混料罐。该型号混料罐与球磨机匹配,用于开展氟化锂/碳化硼粉末研磨,该材料用于制备高性能中子探测器,是项目研发的必要环节。****是由合****公司****公司合资成立,合****公司占股19.77%,本次采购构成关联业务交易。
二、关联业务方介绍
1、名称:****
2、企业性质:****公司(中外合资)
3、注册地:**
4、注册资本:****100.00美元
5、经营范围:材料制造、销售;科学仪器设备的生产、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实验、测试及实验器械的租赁服务。
6、注册时间:1997年06月19日
三、关联业务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锈钢混料罐,型号:80ml(适用于SFM-3系列球磨机),单价550元,数量4只,总计2200元。
四、公示期及意见反馈
公示期:2026年01月15日---2026年01月21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或其他问题,均可以邮件或者书面形式(一般要求署名)向相关部门提出。
业务部门联系方式:电子邮箱:xinhb@hfcas.****.cn联系电话:****022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电子邮箱:jianshen@hfcas.****.cn联系电话:****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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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处
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