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中医院纪检监察室谈话室装修及儿科抽烟排风设备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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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谈话室装修及儿科抽烟排风设备项目院内比选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1-16

各潜在供应商:

因工作需要,现对****纪检监察室谈话室装修及儿科抽烟排风设备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本公告资格条件、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纪检监察室谈话室装修及儿科抽烟排风设备项目。

2.项目预算:34344.00元(含税)。

3.服务期限:1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含材料采购、施工安装、验收清理等全部工作,逾期完工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项目地点:6号楼一楼及儿科(具体施工区域以院方现场指定为准)。

5.采购范围:****纪检监察室谈话室装修及儿科抽烟排风设备项目。具体工艺标准、材质要求、数量和规格详见附件1《纪检监察室谈话室装修及儿科抽烟排风设备项目工艺要求及报价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资质适配:须具备相应施工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与安装、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房屋装修改造、建筑工程施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或门体制作与安装等任一相关内容。

2.安全保障:需配备专业持证电焊工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能提供相关人员有效证件及身份信息;同时须提交进场安全承诺书,确保满足进场动火作业审批要求。

3.信誉财务: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规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三、安全生产及现场管理要求

1.为保障患者、医****医院正常诊疗秩序,供应商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2.施工前须与总务科对接好具体实施方案,经院方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医院安全培训。

3.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区域须设置标准化封闭围挡,围挡外侧张贴清晰的安全警示标识(如“施工危险”“请勿靠近”“佩戴安全帽”等)及施工公示牌(含项目名称、施工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施工期限)。

(2)施工人员须统一佩戴安全帽、穿着工作服;进入诊疗区域的施工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全程佩戴口罩,严禁与患者随意接触。

(3****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用明火;配备足量有效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沙桶),并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巡查。

(4)施工用电须符合安全规范,使用合格的临时用电设备,配备漏电保护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线须规范敷设并做好防护,避免碾压、破损。

4.环境及秩序管理:

(1)施工过程中采取降尘、降噪措施(如使用洒水车、防尘网、静音设备),避免扬尘扩散、噪声超标,影响诊疗环境及周边居民生活。

(2)施工垃圾须日产日清,分类堆放至院方指定地点,严禁随意丢弃、堆放;运输垃圾时须采取密闭措施,避免遗撒。

(3)严禁占用消防通道、诊疗通道、急救通道及患者候诊区域堆放材料、工具;施工材料须分类整齐堆放于指定区域,做好防潮、防火、防盗措施。

5.应急管理:须建立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如发生人员受伤、火灾、设备故障等突发事件,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院方总务科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减少损失。

6.成品保护:施工过程中需对周边诊疗设备、门窗、地面、墙面等公共设施进行保护,避免损坏;****医院财物损坏,须承担全额修复或赔偿责任。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2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为主,同步接受邮箱佐证材料提交(邮箱仅用于补充材料,核心报名资料须现场提交)。

2.现场报名地点:********医院6栋2楼)。

3.报名邮箱:****@qq.com(邮件主题命名格式:“纪检监察室谈话室装修及儿科抽烟排风设备+供应商名称”)。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经营范围)。

2.专业人员相关证明材料:专业持证电焊工证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进场安全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相关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报名,需额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明确载明授权事项、授权期限)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到场报名,并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核验)。

4.信誉承诺材料: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承诺内容包含“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及“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本项目”,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五、现场比选程序及规则

1.供应商须在比选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逾期未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

2.比选现场须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报名资料中要求的全部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与报名时一致)。

(2)加盖鲜章的纸质版第一次报价单(须密封,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含人工、材料、运输、安装、税费、垃圾清运等全部费用)。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价规则:本项目采用两轮报价方式,第一次报价为密封报价,****小组审核资质合格后,组织供应商进行第二次现场报价(第二次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4.评审原则:****小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质量标准及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以第二次有效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供应商。

5.比选结果将在现场公示,中选供应商须当场确认中选结果并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备案,逾期未确认签字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院方将按报价排序依次递补。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

2.比选地点:****开标室(**市盘江路95号6号楼3楼)标书代写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盘江路95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1****9994(工作日时段接听)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室 0859-****803

八、其他事项

1.供应商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对公告信息有疑问的,可在报名截止前向采购人咨询,逾期视为无异议。

2.本项目相关附件可在报名现场领取,或通过报名邮箱向采购人申请获取。

3.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弄虚作假,将立即取消其报名或中选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附件1:纪检监察室谈话室装修及儿科抽烟排风设备项目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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