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博州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6-09-30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永东发****公司
地址:******开发区**道6号
被投诉人1:****中心
地址:****市锦绣路6号,****中心三楼
被投诉人2:博尔塔拉****草原局
地址:**市**南路4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开发区谷苑路186号工程孵化大楼**104-05室
当事人:/
地址:/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主要内容:
投诉事项一:投诉人称“****中心作出的关于《2025年博州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质疑的回复函(以下简称“回复函”)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且未对投诉人质疑的“打孔注药机参数不符”问题进行任何核查与回应,属于履职不全。****中心在回复函中对该问题完全回避,未要求中标方补充证明材料,也未核查官网公开信息,直接放任该实质性不符问题存续。”
投诉事项二:投诉人称“评标委员会未依法履行实质性核查义务,未对投诉人提出的官网截图、型号对比等证据进行实质性核查,仅以中标方单方出具的‘参数确认函’作为依据,未尽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法定审查义务。”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但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
2026年0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