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
你局《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编制的《**县大**河、葫芦套河流域河道整治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并经****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县安恕镇大**河、渭津镇葫芦套河。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大**河、葫芦套河进行整治,包括河道清淤疏浚长度35.578km,植物护坡长度30.929km,清淤量937763m3。其中,大**河河道整治长度24.567km,植物护坡长度15.845km,清淤量682086m3。起点安恕镇关门村(E125°2′23.258″,N42°38′14.629″),终点孔家店村(E125°2′24.997″,N42°48′59.868″)。葫芦套河河道整治长度11.011km,植物护坡长度15.084km,清淤量255677 m3。起点渭津镇保安堡村(E125°13′43.072″,N42°42′40.370″),终点渭津河汇合口(E125°15′43.920″,N42°47′31.024″)。
清淤方式采用单斗挖掘机清理河道淤积料,设计清淤深度0.5-1.5m,平均挖深约1m。共设置2处临时存储场地,用于存储清淤泥沙。一处位于安恕镇曲家村三组,占地面积8725.1m2,中心坐标E125°2′49.348″,N42°47′32.050″;另一处位于渭津镇陈家村,占地面积31965.6m2,中心坐标E125°19′55.427″,N 42°46′56.262″。生态护坡采用手工岸边植柳桩护岸的方式。本项目施工期为3年。总投资4379.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陆生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控制施工占地、作业带范围;不得偷捕、盗杀野生动物;安恕镇曲家村临时存储场在启用前需对占地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厚度30cm,并妥善保存,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回覆和恢复地表植被。
(二)加强水生生态环境保护
河道清淤施工时间选在枯水期;施工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体;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居民防渗旱厕,施工机械车辆****商铺;清淤泥沙临时存储过程中采用苫布苫盖,防止雨水冲刷,禁止向水体中丢弃杂物。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
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做好日常保养,减轻震动;夜间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作业,施工现场周边50m存在村庄等敏感点的施工段,在午休和夜间禁止高噪声施工活动;合理平面布置,将施工机械噪声源尽量分散,远离住宅等敏感点;运输淤泥经过居民区应减速缓行,禁止鸣笛。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
施工场地采用洒水降尘措施;临时存储场泥沙不长期存储;下风向要设置围挡;渣土运输车要密闭;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定期维修、保养。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清淤产生的泥沙运输至临时存储场进行苫盖存储,按照****政府拍卖处理。产生、运输、存储等环节要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
三、该工程在取得水利部门的采砂许可后方可以施工。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县生态****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