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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市2025年第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局:
你局《关于审批**市2025年第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区****委员会的集体农用地1.9600公顷(乔木林地0.5879公顷、其他林地1.37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作为**市2025年第十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
二、****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土地,确保原土地使用权的群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使用土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供地情况要******厅备案。
四、****政府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政府督促用地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5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政府,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