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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农业灌溉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
2.建设地点:**自治区******高勒镇**高勒村
二、公示内容
1.《****农业灌溉系列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及签到表见附件)
2.即日起,公众可在20个工作日内(2026.1.15-2026.2.11)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或其它方式,对我单位咨询相关信息提出有关建议或意见。联系人:杨经理联系电话:150****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