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1月16日)

审批
浙江-宁波-象山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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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成文日期

2026-01-16

发布机构

****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环境局****分局)环评文件拟审批意见公告(公示日期:1月16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

概况

公众参与

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医院****集团西周分院迁建工程

**省**市**县西周镇永欣**侧、昌明路西侧

****医院****集团

****医院****集团西周分院整体搬迁至**县西周镇永欣**侧、昌明路西侧地块。项目拟投资11997万元,总用地20371.35m2,新增建筑面积16727.82m2,设置住院床位99张(含医养结合病床21张),预计日接诊人数1200人次,**一幢医疗综合楼、一幢后勤保障楼、一幢配电房、一幢主门卫和一幢次门卫。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建设项目,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

施工期:

为了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单位必须执行《2020年度**市建筑工程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甬建发[2020]35号)8个100%要求。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装修过程中尽可能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室内装饰和装修材料。

营运期:

病区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国医馆废气:通风、排风。

污水处理站废气:加盖(盖板处设有出气口用于无组织扩散)、投加除臭剂。

危废暂存间废气:医疗废物通过专用容器及防漏胶袋密封,采取定期清洗消毒、定期委托处置等措施。

汽车尾气:地上停车场加强绿化。

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排气烟道送至屋顶排放。

(2)废水

施工期:

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截留沟,施工泥浆废水经过集水、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沉渣定期清挖外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

营运期: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处理站(TW001)处理达标后,通过污水总排口(DW001)排放,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0t/d,处理工艺为“调节+KTYY处理(A/O工艺)+沉淀+消毒”。

(3)固体废物

施工期:

施工期建筑垃圾、泥浆等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清运。生活垃圾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营运期:

废外包装属于一般固废,出售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医疗废物、污泥(含栅渣)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安全处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

施工期:

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科学地布置施工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带有隔音、消音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禁鸣喇叭。

营运期:

采取基础减振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加强对各类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设备运行状态良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3520

通讯地址:****中心环保窗口(**港路30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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