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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事项名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
项目名称:**区养老院建设项目用地面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31.52亩,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20.06亩,代征道路面积约5.46亩,代征防护绿地面积约6.00亩(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
项目地址:海石湾虎头崖区域,四至范围为:海石大沟以东,**路以南,谷丰渠以北。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的规定,区民政局向我局报送来了申请资料,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障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拟选址范围(用地红线图)进行公示,并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凡与本地块具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等证明规划内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前述材料的,视为放弃。公示期满无异议,异议不成立或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无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6日
联系地址:**市**区**路892号
联系电话:0931-****673
附件:**区养老院-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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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