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公司:
你单位所报《中船****公司汉光耗材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收悉。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项目****开发区尚璧东街8号,地址中心坐标东经114.597235°,北纬36.675879°,总投资283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0万元,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OPC鼓6000万支、信息安全产品10000套、精密零部件4000套的生产能力。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及投资前提下,对外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同意你单位按照环评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一、同意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为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过程中需注意以下问题:
(一)要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相关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管理,确保项目在建设期间和建成投产后各项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所排污染物稳定达标。
(二)施工期:项目施工期间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和“双洗”制度,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不低于2.5米高的围挡,遇四级大风天气,停止作业。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施工扬尘管理。施工生活污水中少量盥洗废水作为地面及道路喷洒用水,不外排。项目施工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关要求。施工期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不外排。
(三)营运期
1. 废气
(1) 有机废气。OPC鼓配液车间废气经管道收集+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OPC鼓生产车间废气经车间负压+集气罩/管道收集+两级活性炭吸附+2根20m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25)表1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二氯甲烷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中大气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 加热炉烟气。精密零部件生产加热炉烟气经管道收集+油雾净化器处置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颗粒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炉窑限值,同时满足生态环境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 号)的相关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1中其他行业有机废气限值。
(3) 线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置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
(4) 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车间密闭,强化收集措施后,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甲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3其它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322-2025)表2厂区内排放限值要求。
2. 废水
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指标要求。
3. 噪声
产噪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车间封闭、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加强维护和保养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 固废
金属碎屑、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原辅料的废包装物(不含有机溶剂包装等)、除尘灰收集后外售;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后直接外售;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有机溶剂瓶、废胶粘剂包装、废活性炭、废油、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四、同意污染物排放总量设定为COD:2.770t/a、氨氮:0.138t/a、二氧化硫:0t/a、氮氧化物:0t/a。
五、公众参与结果表明,项目公示期间,企业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和配套治理设施同步建设。建设内容如发生变更,应及****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报告。
七、本项目的日常监督****生态环境局****分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