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保护厅浙环发〔2018〕10号《****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2018.3.22)现将**市**区****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区****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沈家门街道大干村PT-14-06-02地块(翟岙区块内)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市**区****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953
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名字,单位须加盖公章。
**市**区****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