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圣水镇窝集沟白羽肉种鸡养殖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1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03;通讯地址:****中心四楼
一、项目名称:**圣水镇窝集沟白羽肉种鸡养殖锅炉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县圣水镇窝集沟村
三、建设单位:吉****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省**县圣水镇窝集沟村,地理坐标:经度:126°6′35.464″,纬度:42°23′56.161″利用养殖场内已建空置建筑物,拟安装1台2.1MW生物质锅炉用于冬季供暖,锅炉房面积360m2,年燃烧生物质颗粒729t/a,主要为吉****公司养殖场供热,供热面积12261.16m2,年供热约135d。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1、锅炉排水用于灰渣浇湿、降尘处理,不外排。
2、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后经35m高烟囱排放
3、优选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等,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4、废布袋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除尘器灰尘、生物质灰渣袋装暂存于锅炉房角落处,定期外售,用作农肥;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生物质颗粒燃料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