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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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开发区管委会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092 邮箱:****@1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若有)

1

相****开发区泗塘工业区污水预处理单元项目

**市**区北桥街道广济北路以东,聚峰路以南

****

****研究院****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92平方米(约1.638亩),设计规模为5000m3/d,建设内容为**调节池、应急池、去重反应沉淀系统、多介质过滤器、离子交换器等处理设施以及配套DN150废水收集管线约25.5km。

1.厂区应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污水接管至**市****公司****处理厂)处理,执行**市****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工业污水预处理设施排放口pH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标准,总镍、总锌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标准,氟化物(含氟废水占比不超过40%)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总铜执行《半导体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47-2020)表1直接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溶解性总固体、总磷、总氮、悬浮物等污染物执行**市****公司****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余特征污染物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直排限值要求;

2.建设单位应落实废气收集和净化技术,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处理效率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盐酸装卸料过程、废酸液池贮存过程、离子交换树脂再生配药工序产生的氯化氢与污水处理中产生的臭气经“水喷淋+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氯化氢、硫酸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建设单位应采取防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危险废物为:沾染化学品废包装物(900-041-49),污泥(772-006-49),废机油及油桶(900-249-08),废树脂(900-015-13),废酸(900-349-34),废碱(900-399-35),在线监测废液(900-047-49)。该项目**1座32m2的危废仓库、1座135m3的酸废液池、1座135m3的碱废液池,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签。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危险废物情况记录上应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危险废物应委托持有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禁止将危险废物排放至环境中。项目实施后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900-099-S59),废锂电池(900-012-S17),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面积不小于3m2。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

5.项目以建设单位厂区为边界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等敏感目标,今后该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6.建设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运营过程及污染治理设施事故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在该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前,按《****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明确风险防控措施、隐患排查频次、培训演练等具体实施要求,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你单位在项目设计、施工建设和生产中总平面布局以及主要工艺设备、储运设施、公辅工程、污染防治设施安装、使用中涉及安全生产的应遵守设计使用规范和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应对各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7.按《**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设置排放口及标识;按国家、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要求,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配套设施;

8.建设单位应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执行环境监测制度,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行业规范编制自行监测方案并开展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9.本项目施工期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缓环境影响,切实做好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弃物和废水的污染控制及治理。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和《**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需在夜间进行施工的应取得相关部门夜间作业证明并公示后方可进行。严格执行关于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加强施工管理,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抑尘洒水等,严禁直接排入附近水体,生活污水至**市****公司****处理厂)处理。施工产生的各类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集中运出,并加强回收再利用;工程渣土应委托有处置****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若施工期间使用核与辐射装置应另行办理审批手续。组织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并纳入工程监理。

本次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建设单位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文件要求采取网络平台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项目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公参调查过程中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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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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