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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关于调整******服务区A-07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连自然资〔2026〕4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A-07地块规划性质为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混合用地,规划指标为:容积率≤1.7,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高度≤36米。
二、其它具体要求参照《**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版)执行。所有**、扩建的建/构筑物(含施工塔吊、楼顶附属物)高度应满足机场净空要求。你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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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