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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02MAECTRYK5N | 建设单位法人:彭建 |
| 彭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省**市**区大激店****队天威路西三环交叉口西南600米吴庄道888号 |
| ****年加工3万吨塑料再生**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 经度:115.366111 纬度: 38.859722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17 |
| 竞审环表〔2025〕00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02MAECTRYK5N001W |
| 2025-10-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22.5 |
| 6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02MAECTRYK5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602MAECTRYK5N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600MA0GCET347 | 竣工时间:2025-10-15 |
| 2025-10-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0-16 |
| 2025-12-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加工3万吨塑料瓶 | 实际建设情况:年加工3万吨塑料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主要进行塑料片的生产加工,包含拆包、转筛、光选、脱标、湿法破碎、清洗、甩干、风选等工序,年处理3万吨塑料瓶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主要进行塑料片的生产加工,包含拆包、转筛、光选、脱标、湿法破碎、清洗、甩干、风选等工序,年处理3万吨塑料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生产设备均置于封闭生产车同内,碎工序为湿式破碎,无废气产生。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处理塑料产生的生产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微滤机+沉淀池(二级)+微纳米气浮机(加絮凝剂)+石英砂活性炭过滤+**池+膜处理装置+**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厂区内不设置厕所,职工入厕依托厂区外公共旱厕,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水质简单,与生产废水共同排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废铁丝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污泥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和废弃膜由供应单位定期更换并现场清运,不在厂区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项目生产设备均置于封闭生产车间内,破碎工序为湿式破碎,生产工序无废气产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少量的H2S、NH3,无组织排放,采取污水处理设施均置于封闭车间内,设备封闭,沉淀池、**池加盖封闭,污泥均采用袋装密闭转移暂存等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经检测,厂界无组织排放H2S、NH3排放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处理塑料产生的生产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微滤机+沉淀池(二级)+微纳米气浮机(加絮凝剂)+石英砂活性炭过滤+**池+膜处理装置+**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利用,不外排。 本项目厂区内不设置厕所,职工入厕依托厂区外公共旱厕,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手废水,水质简单,与生产废水共同排入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不外排。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经检测,东、西厂界昼间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南、北厂界紧邻其他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企业夜间不生产。 固体废物:废铁丝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污泥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现与**旭额****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弃膜由供应单位**双****公司定期更换并现场清运,不在厂区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补充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H2S、NH3,无组织排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加工工业》(HJ1034-2019),废气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故本次验收也予以补充完善。本项目废气采取污水处理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设备封闭,沉淀池、**池加盖封闭,污泥均采用袋装密闭转移暂存等措施,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满足《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加工工业》(HJ1034-2019)中相关管理要求,且根据检测报告结果,无组织废气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只设有1个生产车间,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东侧,原料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南侧,生产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中间位置,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北侧,一般固废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西北侧。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只设有1个生产车间,办公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东侧,原料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南侧,生产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中间位置,成品区位于生产车间内部北侧,一般固废区位于生产车间内东**,污泥堆放区位于车间内西**。 |
| 为方便生产需要,平面布置简单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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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采取污水处理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设备封闭,沉淀池、**池加盖封闭,污泥均采用袋装密闭转移暂存等措施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 采取污水处理设备均置于封闭车间内,设备封闭,沉淀池、**池加盖封闭,污泥均采用袋装密闭转移暂存等措施 | 经检测,厂界无组织废气中污染物最高排放浓度为:硫化氢0.005mg/m3、氨0.07mg/m3,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采取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昼间标准要求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 本项目南、北厂界紧邻其他企业不具备监测条件,未予监测;经检测,本项目东、西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5-59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昼间标准要求;公司夜间不生产。 |
| 1 | 废铁丝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污泥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和废弃膜由供应单位定期更换并现场清运,不在厂区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废铁丝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污泥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现与**旭额****公司签订了处置协议;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弃膜由供应单位**双****公司定期更换并现场清运,不在厂区暂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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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